分享好友 矿业新闻首页 频道列表

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三矿“11·22”较大瓦斯(窒息)事故案例

2024-03-12 15:062100

2022年11月22日,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三矿(以下简称平朔三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窒息)事故,造成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52.93万元。事故发生后矿方迟报。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平朔三矿隶属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朔集团),国有企业,核定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低瓦斯矿井,证照齐全有效。新龙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驻井工三矿项目部(以下简称新龙项目部)负责该矿通防设施等相关工程施工。中煤平朔发展集团设备安装分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安装分公司)负责该矿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调试、回撤等工作。

事故发生在34204综放工作面进风巷Ⅱ段切眼巷口北侧5米密闭墙施工处。该工作面推进774米后遇断层群无法推进停采,该矿跳过断层带,布置Ⅱ段切眼。2022年11月19日,Ⅰ段工作面设备、材料全部回撤完毕,自2022年11月20日起,设备安装分公司在Ⅱ段工作面开展设备及顺槽单轨吊安装等相关工作。21日早班,新龙项目部将辅运巷风筒拆至Ⅱ段切眼巷口北侧5米处密闭墙施工点,并开始施工密闭墙,至事故发生前,密闭墙砌筑高度约1.53-1.90米(密闭墙中间低两边高)。22日早班,新龙项目部和设备安装分公司2个外委队组同时在Ⅱ段工作面切眼及辅运巷区域作业。

二、事故直接原因

新龙项目部1名作业人员违章走到辅运巷未完成的密闭墙施工处,去取藏在密闭墙内的风镐,因缺氧窒息躺倒在密闭墙内;3名现场作业人员在未佩戴自救器的情况下盲目进入密闭墙内开展救援,缺氧窒息死亡。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新龙项目部。一是违规借用资质承揽工程。临时拼凑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三是未按时整改矿方通报的问题。对矿方通报部分管理人员不到岗、部分班组长无证上岗问题拒不整改。

2.设备安装分公司。一是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表面上与3家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实际上实施劳务承包在井下回撤安装作业。二是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安全教育培训未覆盖项目部全体人员,培训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致使现场人员自保互保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应急救援工作不力。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有缺陷,与实际风险评估脱节,不能有效指导事故救援;现场作业人员盲目施救,不佩戴自救器就进入停风的密闭墙内开展救援。

3.平朔三矿。一是安全主体责任悬空。安全检查工配备不足、部分瓦斯检查工无证上岗。对新龙项目部监督管理不力,未跟踪落实整改新龙项目部部分管理人员未到岗、部分班组长无证上岗问题,未发现设备安装分公司在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二是矿井通防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在24小时内封闭盲巷,未在施工一半的密闭墙外设置栅栏,也未设立瓦斯检查点检查瓦斯等。违规拆除在用局部通风机,停止对密闭墙外供风;在此之前,违规拆除该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三是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将该地点列入安全巡查范围,在采煤工作面“搬家”的特殊时期,未派员进行安全盯守,负责施工密闭墙的跟班班长也未到现场履行监督责任,当班带班矿负责人未到该地点巡查,未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四是事故发生后迟报。

4.平朔集团。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认真。对平朔三矿外委队伍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拼凑队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工等问题失察。二是安全监督管理不力。对平朔三矿通防管理业务指导不够,在平朔三矿搬家倒面、巷道封闭等井下特殊作业区域的局部通风管理监督不到位。

5.中煤平朔发展集团。一是劳动用工管理混乱,违规将工程承包转为劳务承包,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二是日常安全监督流于形式,对设备安装分公司安全教育工作监督不力,对员工自救互救、应急处置指导不够。

6.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一是日常检查不深入不彻底,缺乏针对性,未发现平朔三矿外委队伍管理混乱,长期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等突出问题;二是平朔三矿挂牌责任人日常履职不力,未按要求对该矿开展监督检查。

四、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共对4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将新龙项目部经理(实际控制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平朔三矿通风队技术副队长和密闭班班长等4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平朔三矿党委书记兼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等15人、设备安装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平朔发展集团派驻设备安装分公司安全监察处处长、设备安装分公司第三项目部项目经理等6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罚款;对平朔集团党委委员兼安全监察局局长、党委委员兼总会计师等9人、平朔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党委委员兼总工程师等5人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朔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分队负责人等4人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对平朔三矿罚款215万元;对新龙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罚款200万元并移交其资质认定单位依法处理;对设备安装分公司罚款200万元;责成平朔三矿向平朔集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设备安装分公司向平朔发展集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平朔集团、平朔发展集团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19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公示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矿安〔2024〕109号)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和抽查,有19处煤矿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0评论2026-03-25157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从9个方面做好煤矿水害防控重点工作。
煤矿水害防控应重点把握以下 9 个方面: 一、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二、防治水“三区”管理 三、一矿一策和一面一策 四、顶板水防控 五、底板水防控 六、老空水防控 七、地表水防控 八、监测监控 九、分析预报

0评论2026-03-16229

征求意见:非煤矿山采掘施工队伍规范新政来了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印发征求意见函,就《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采掘(剥)施工队伍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作业安全秩序,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0评论2026-03-12401

山东出台煤矿安全管控新规:实行“一矿一册”精细化管理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联合印发《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管控办法》,从制度层面构建常态化、精准

0评论2026-03-11261

山西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充填开采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合印发了《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充填开采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破解煤矸石处置难、堆存多等问题,促进煤炭清洁高效生产,推动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0评论2026-03-09224

应急管理部已明确: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

0评论2026-03-05344

贵州力争到2030年建成智能煤矿100处
林华煤矿是贵州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贵州省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原则,大力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运用,推动贵州煤矿逐步实现从“传统开采”到“智能开采”的蝶变,传统煤炭产业焕发出新的勃勃生机。

0评论2026-03-02301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8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正)

0评论2026-02-13413

从煤矿技术员干到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被查!
从煤矿技术员干到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被查!

0评论2026-02-06359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冬季露天煤矿常见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冬季露天煤矿常见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

0评论2026-02-0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