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下达了2024年度第一批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通知明确,今年第一批钨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6.2万吨,涉及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安徽等15个省(自治区)。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区分主采指标和综合利用指标。对采矿许可证登记开采主矿种为其他矿种、共伴生钨矿的矿山,查明钨资源量为大中型的,继续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在分配上予以倾斜。对共伴生钨资源量为小型的,不再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由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钨矿产量。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矿山企业分配。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建立指标分配及动态调整机制,使下达的指标更加契合矿山开采实际。对长期停产矿山,应扣减指标,待恢复生产时可重新分配。
通知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矿山所在地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开采总量指标执行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要对指标执行情况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纠正瞒报、漏报产量等行为。(中国自然资源报)
我国优势金属矿产行业问题分析与保供建议——以钨、锑、稀土为例
由于多年过度开发,我国优势金属矿产资源的既有优势岌岌而危。上游资源端过度消耗,对外依存度节节升高,中下游产能过剩,且普遍存在创新能力不够、综合回收与再利用率较低而无法与原生资源充分互补等问题,制约了我国优势金属矿产行业竞争力提升和市场定价权的掌控。建议:在金属矿产资源端必须可控、能控;严控优质资源低效消费,增强市场掌控能力,争取我国优势资源定价权;必须提高我国优势金属产业链相关技术水平,提高行业企业竞争能力;加强我国国内优势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持续保持我国优势资源的领先优势;资源的回收与综合利用必须全
0评论2022-11-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