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交易序号:始矿出让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始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始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广东省始兴县太平镇总甫热水坑地热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概况
项目 名称 | 矿区 面积 | 开采 标高 | ||
序号 | X | Y | ||
1 | 2767910 | 38492253 | ||
2 | 2767910 | 38492343 | ||
3 | 2767820 | 38492343 | ||
4 | 2767665 | 38492354 | ||
5 | 2767608 | 38492300 | ||
6 | 2767698 | 38492208 | ||
7 | 2767752 | 38492267 | ||
8 | 2767820 | 38492253 | ||
地理位置 | ||||
开采方式 | ||||
保有资源储量 | ||||
可开采储量 | ||||
生产规模 | ||||
出让年限 | ||||
挂牌起始价 | ||||
其他费用 | ||||
竞买保证金 | ||||
增价幅度 | ||||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及竞买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出让人: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时间安排:
出让公告时间:2025年4月27日17时至2025年5月28日17时止;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至2025年6月11日17时止;
网上挂牌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至2025年6月13日17时止。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和法人不得参加竞买。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挂牌报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或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的存款证明文件。
(五)竞买资格确认:
1.有意竞买人可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资料,亦可直接登录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下载。
2.竞买人须先行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前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办事大厅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只有办理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才能登录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3.有意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的要求完成申请报名手续。
4.有意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交易系统提示申请报名。有意竞买人必须保证在交易系统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在交易系统填写材料一致。
5.交易系统确认有意竞买人提交的信息后,自动授予有意竞买人竞价资格。
三、竞价规则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符合条件者,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起始价,不设底价,竞价增幅2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按要求参与网上竞价。
(三)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
(四)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直接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五)网上竞价期间,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的出价有效与否,由交易系统自行判断。请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自行做好准备,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若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的计算机设备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进入交易系统报价页面按要求报价;交易系统确认报价后,自动更新网上交易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有效报价,新报价在起始价或原报价的基础上不低于增价幅度。交易截止时(竞买人进入交易大厅后,页面显示“现场时间”“网上挂牌开始时间”“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符合条件者,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在交易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更高有效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是以各竞买人的最新有效报价时间为起始时间,交易系统限时在5分钟内接受竞买人的新报价,每接受一次新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将限时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如在限时5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交易系统将以最后的有效报价确定为最高报价,其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同时停止接受报价。
(八)网上报价期限截止,交易系统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网上交易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或者转入网上限制竞价程序:
1.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在交易期限内(包括限时竞价)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活动终止,自然资源部门收回矿业权。
四、网上交易、竞得资格确认及合同签订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ythpt.sg.gov.cn)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四)如竞得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造假等情形,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的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不成交。
(五)竞买人可在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六)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七)采矿权出让收益。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文件规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60℃≤T,3.6%),矿业权出让收益率按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当年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竞得人须于网上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始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前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竞得人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取消采矿权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矿权成交价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年/平方公里)及其他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矿业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的,由始兴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出让方)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出让人有权撤销采矿权出让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八)其他费用。
1.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费用。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乡村振兴建设资金测算等费用共110.37万元,由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始兴县人民政府一次性付清,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放弃,《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已收取的竞买保证金等上缴国库,不予返还。
2.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竞得人须向始兴县人民政府缴纳1100万元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分三期缴纳,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始兴县人民政府缴纳200万元,次年12月30日前缴纳400万元,第三年12月30日前缴纳500万元。该费用不属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支配。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已收取的竞买保证金等上缴国库,不予返还。
(九)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年/平方公里。
(十)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后可抵作乡村振兴建设资金。
2.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网上交易工作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相关提示及注意事项
(一)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全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3.自然资源部门出让的仅为地热采矿权,不含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得人自行处理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占地、修路、架电、取水设施设备(地热井及辅助设备)、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审批手续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不能解决,概不退还任何出让款项。
4.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5.申请竞买者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二)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竞得人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将取消竞得人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竞买人、中标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中标人、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5年6月11日10时前以书面方式向始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一)始兴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gdsx.gov.cn/sgsxzrz/gkmlpt/mindex);
(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四)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ky.mnr.gov.cn/kyqcrgg/ckq)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服务咨询电话:0751-3315230
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1-8379671、8379657
九、监督投诉电话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0751-3330596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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