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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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采出字〔2020〕001号 重庆市南川区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南矿采出字〔2020〕00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9:00-2020年5月13日17:00。公告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由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通知竞买人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报价单报价。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登录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3.207.111.135/html/9/Index.shtml)查阅、下载。
备注: 一、序号NCK20001、NCK20002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川区南大街89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71678274。 二、报名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00-2020年5月13日17:00,报名地址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23-71413398。 报名资料如下: (1)竞买人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各1份); (2)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1份); (5)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份); (6))招牌挂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竞买人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同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审查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00时至12:00;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通知竞买人领取《矿业权竞买资格审查情况通知书》。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账户和账号见公告下方,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一致,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接受代交款和个人名义交款。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7:00。 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支付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如未竞得,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采矿权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六、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 (二)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三)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四)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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