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给排水迁改工程(不含涉铁工程)设计类劳务分包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给排水迁改工程(不含涉铁工程)设计类劳务分包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给排水迁改工程(不含涉铁工程)设计类劳务分包服务,工作内容如下:(1)资料收集、现状调查:配合设计人进行各类报建报规的沟通协调和调查对接。(2)劳务绘图:配合设计人员进行调查对接、完成施工图阶段的绘图(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的绘图工作。(3)现场管理施工配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需不少于1名人员驻场配合设计工作,设计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驻场配合、协调服务、资料档案配合管理等。(4)劳务工程造价咨询:按设计图纸及现行造价管理文件制度和规范等进行计算和统计、套价,完成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劳务服务工作(按项目具体要求确定)。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采购最高限价816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2)技术人员:须具备不少于3名(含项目负责人)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12)其他禁止情形: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出具的《关联方核查表》)。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满足以上6.1-6.3资格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邮箱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有供应商资质要求需提供)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邮箱发送后请联系采购人确定报名是否成功。(报名邮箱:wanghl@gzmedri.com)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8日1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3楼。递交方式:(1)当面提交(2)邮寄,递交时间以签收收件为准。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0-8386957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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