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三家屯、姜屯、小潮沟屯排水沟清淤、疏浚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DXZ2025122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XZ20251222.项目名称: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三家屯、姜屯、小潮沟屯排水沟清淤、疏浚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0.2741万元5.最高限价:40.2741万元6.采购内容:鞍子山乡鞍子山村三家屯、姜屯、小潮沟屯排水沟清淤、疏浚工程,包含三家屯、姜屯、小潮沟屯排水沟清淤及疏浚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7.项目完成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注:A.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s://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3、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E.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4、方式:现场购买5、售价: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五、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会议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承东
联系电话:0411-62511033
传真:0411-62511033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2、采购人名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强
联系电话:13332272372
传真:/
地址:庄河市鞍子山乡丰利大街158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