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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2025-09-17 11:0650留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发布时间:2025-09-1710:5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环评单位:云南清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对草海西片区7条排水防洪通道进行改造,分别为车家壁沟(碧鸡农贸市场段)460m、车家壁沟(碧鸡路-王家堆渠)470m、王家堆渠(碧鸡路-车家壁沟汇入口)546m、王家堆渠(车家壁沟汇入口-木桥)330m、干沟尾(碧鸡路-氧化塘)288m、3号车辆2#沟196m、渔村沟2#支沟170m,改造排水防洪通道总长2460m。

项目总投资14819.56万元,环保投资456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①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挖方和填方应采用人工洒水或机械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

②在施工场地安排1~2辆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③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墙应用标准板材,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

④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远离关心点,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⑤施工现场只存放回填利用的开挖土方,弃土要及时清运。如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困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⑥使用商品混凝上及沥青混凝土成品,不在现场进行拌合。

⑦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植被,减少扬尘的产生。

⑧土方、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盖蓬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检查装车质量,防止扬尘污染。

⑨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施工机械设备及其运输车辆。

⑩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⑾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

⑿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⒀为减轻清淤过程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强化疏浚作业的管理,及时清运淤泥,如发现部分疏浚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还可采取修建挡板,也可考虑安排夜间清淤施工及淤泥外运,以此减少受臭气影响的人群范围。

(二)废水:①施工废水经施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

②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等,回用不完的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

③基坑废水主要含悬浮物,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④项目施工营地不设置食堂,除夜间留守人员外其余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营地住宿,施工人员的生活依托沿线公厕,施工现场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桶收集后汇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⑤管道闭水试验后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⑥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对暴雨径流进行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

⑦项目临时堆放场地使用2-3层12cm浆砌砖,设置导流管,沥出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通过治理河道引流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⑧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天雨水冲刷。

除此之外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要求:a、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b、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c、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d、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e、雨天对各类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三)噪声:①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所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②施工时应将主要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布置于远离周边关心点一侧进行施工,必要时在靠近关心点一侧设置施工围挡减少噪声。

③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对施工噪声进行阻隔,减小噪声对敏感点影响。

④中考、高考期间不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⑤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另外,项目施工期间要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影响。

⑦在进行物料运输时,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集中运输物料以缩短运输时间;加强交通管理,避开交通运输高峰,确保施工道路交通的通畅,设置警示标志,专人疏导交通。

(四)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运至项目周边现有环卫部门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昆明指定的相关建筑垃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做到工完清场。

③各场地剥离表土堆放在各场地地势平坦处进行临时档护用作后期绿化覆土,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定时用编织袋装并围挡,土堆表层采用土工布覆盖。

(五)生态:

(1)动物及植物保护和景观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不得随意征占项目占地以外土地;在施工区设置警示牌,进行动物、植被的保护宣传,并标明施工活动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进入非施工区活动。

②加强植被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对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被。

③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边表土及植被的破坏,临时堆料应采取拦挡,禁止产生阻水、堵路、堵沟、破坏原有景观及产生次生水土流失危害等现象。施工过程及时恢复扰动的植被。

④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为主体工程开挖占地,环评要求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及路面恢复。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并在适当季节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恢复植被宜采用当地物种,严禁引用外来入侵植物),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

⑤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下大雨天气尽量避免施工,应分段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同时在靠近滇池草海区域的工程施工时,禁止在红嘴鸥的越冬季节(10月至次年3月)施工。

⑥严禁在施工区等区域猎鸟、捕鸟、毒鸟等猎杀动物,对施工人员要大力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并注意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加以保护。

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施工结束的区域及时进行地表恢复和植被恢复,同时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尽量减轻项目施工对景观的影响。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不涉及河道作业,环评提出以下措施加强对水生生态的保护:

①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扰动区域尽量远离靠近水域一侧。

②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禁止雨天施工。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天对施工区域地表径流进行收集处理,防止施工区域的雨水直接进入附近水体。

④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禁止向河道扔垃圾、倾倒固废等会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⑤施工垃圾、施工废水等污染物禁止排入附近水体。

⑥禁止施工人员在项目区水体进行捕鱼、电鱼等破坏水生生态的行为。

(3)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缓冲区保护措施

根据《关于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的回复意见》(滇池函字【2025】179号),工程部分区域位于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缓冲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生态功能不受破坏。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无。

无组织废气:无。

(二)废水:无。

(三)地下水:无。

(四)土壤:无。

(五)噪声:无。

(六)固体废物:淤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七)环境风险: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西山区草海西片区排水防洪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69580871-68224474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综合管理科)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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