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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石料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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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8-06 13:0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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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石料废渣

项目编号:GR2024ZJ1005338

挂牌价格4,631.00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7-1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8-06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李先生|联系电话:0575-882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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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石料废渣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其他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石料废渣约912023.79立方米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为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2标段拟开挖隧道生产的石料废渣,隧道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杭绍临空示范区美女山礼陀山。工程石料废渣总量约为1003649.29立方米,建设项目自用量约为91625.5立方米,故此次转让总量约为912023.79立方米。本披露公告中所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移交的依据,实际以现场实物为主,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此风险。2.因整个工程项目存在设计地质勘探报告与实际地质情况不一致的可能,造成石料废渣总量和质量具有不确定性,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成交总价。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本次转让标的接收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泥巴等非弃渣成分,受让方应无条件一并接受,涉及的费用和收益,均由受让方承担和享受。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由转让方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957591368。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受让方竞得的产品市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8.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9.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转让方简况

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联合国贸中心1幢1601室

转让方名称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JUBXQ4Q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总价

4,631.00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在施工区10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少于100亩可供使用的中转场地证明,上述规模场地证明文件需要相关政府单位(乡镇街道及以上)证明土地允许使用的证明材料并盖章。受让人如不能按约执行,则视为受让人违约,其前期所交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并签订相关协议后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由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2标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将标的物运输至受让方指定中转堆场。施工单位负责石料废渣的装车、运输、卸车至受让方指定堆场(不超过施工区10公里范围),受让方在卸渣中转场地应提供必要的机械设备保证施工单位卸渣空间。石料废渣运至指定中转堆场后的二次转运、解小、堆场建设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进度要求:如由于受让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中转堆场或弃渣积压,造成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2标无法施工或工期延误的,经转让方和施工单位确认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仍然未提供弃渣场地的,每延期一天按10万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经转让方催告和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受让方的接收行为仍影响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2标施工进度或完工验收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施工单位和转让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受让方承担。5.受让方接收石料废渣后转运、加工及场地建设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对附近建筑物及私人房屋造成损毁及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和负责赔偿。影响转让方或施工单位的,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作赔偿金。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则受让方应按实际数额补足6.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由财政部门开具票据一张,不可抵税。7.受让方与施工单位的争议由转让方进行协调。8.石料废渣在约定数量范围内应保证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二期工程2标施工单位优先使用9.买受人需在交易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另行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履约期满且转让方审核完毕后,如买受人无违约行为,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计价方式

转让底价(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纳金额(万元)

4,6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资产交易合同.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转让方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5-88262300

传真

邮箱

sxcqlbc@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5957591368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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