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湾旅游度假区天妃大道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湾旅游度假区天妃大道一期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403-330213-04-01-5393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美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美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972.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299.1万元,建设规模:天妃大道K3段趋于S312省道沿海中线杨村交叉口,向南延伸至海塘堤坝附近,全长约400米,道路宽度24米;天妃大道K7段,全长1030米,道路宽度23米,同步建设交通设施、综合管线、照明灯光、桥梁绿化等,总用地面积34796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湾旅游度假区。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7500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湾旅游度假区天妃大道一期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4.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大美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74-88757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
联系人:殷云云、杨桂兰、王旭珠
联系电话:1525828901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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