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消防维保
院内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4月2日14:30在昆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三楼会议室召开院内询价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消防维护保养服务楼栋平方面积明细》
1.2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附件2
1.3付款方式:按照《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保持消防系统正常运转,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每年底12月前一次付清
1.4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40000.00元(人民币)
2.消防维护保养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2.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
2.4云南省消防条例。
2.5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2.6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7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8 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9 GB 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2.10 GB 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11 GB 17945 消防应急灯具
2.12 GA 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2.13GA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
2.14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1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250号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依据2019年8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3.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提供近三年消防维保业绩(每年不少于三家以上合同原件。)
3.3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4指定消防维保人员必须是经省消防总队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消防维护管理资格证书,并具备有维护管理专业的技术人员。
3.5指定消防维保技术人员一名。
3.6提供消防维保实施方案。
4.注意事项
4.1供应商可以联系采购人现场踏勘。
4.2采购审定开始前,供应商须在2020年3月30日17时前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资料及报价明细(一正一副)。
4.3会议室若因疫情防控的影响不能如期召开,另行通知。
5.采购人联系方式
5.1联系人及电话:岳科长/13888935315
5.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小屯立交桥东北角)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消防维护保养服务楼栋平方面积明细
1.敬老公寓:建筑面积16387.69㎡(设置喷淋系统)
2.失能老人休养楼:9229.35㎡(设置喷淋系统)
3.老年公寓:3400㎡(设置室外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
4.食堂:建筑面积798㎡(设置室外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天然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系统)
5.民政对象老年公寓:建筑面积4084.61㎡(设置室外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信息机房有气体应急灭火系统)
6.单车棚:200㎡(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智能充电系统)
7.老疗区:2000㎡(设置室外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
8.老康复楼:800㎡(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
附件2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消防维护保养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每月维护保养内容
1.消防给水系统
1)储水设施的水位显示装置,管道压力,进水管控制阀门和检修阀门启闭状况检查,各阀门应启闭灵活,消防用水不被挪作它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2)对消防供水控制阀门进行检查,确认所有控制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无锈蚀现象,启闭应灵活。
3)消防供水管路系统外观应无泄漏,无严重的锈蚀等现象,管道固定应牢固,管道中的供水压力应符合要求,供水系统中各附件外观检查应完整有效,工作状态正常。
4)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接口及附件应齐全完好,无渗漏现象,周围无影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阀门启闭灵活,水泵接合器的闸阀应在开启状态,室外消火栓的静水压力应符合要求。
5)气压给水设备工作状态应正常,气压、水位及启泵、停泵压力符合要求,无渗漏和锈蚀现象。
6)应手动和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各一次,运行状况应正常,轴承部分是否润滑良好,轴封密封良好,主、备电源和主、备泵切换功能检查应符合要求。
7)消防水泵的外观应无渗漏,无锈蚀现象,各附件应完整有效,工作状态正常。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报警阀应进行一次模拟启动试验应正常,观察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应正常。
2)电磁阀检查并作启动试验应正常,动作失效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对喷头外观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3.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箱内部配置情况及消火栓、水枪、水带、按钮等配件的外观和完好性进行检查,确保配件齐全有效,发现有失效的配件应及时更换,箱内应无杂物。
2)应检查消火栓最不利点的静水压力符合要求。
4.防排烟系统
1)对防排烟风机应手动和自动启动各一次,运行状况应正常,轴承部分应润滑良好。
2)对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等阀进行检查,并保证阀完好无损,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进行手动或自动试验应动作正常。
3)测量各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风速。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1)进行切换试验应符合要求,其照度和应急转换功能和应急工作时间都应符合要求,并进行充、放电的维护保养工作。
2)疏散指示标志应正确,无遮挡物。
6.气体灭火系统
1)气体灭火系统的贮存器、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驱动装置、选择阀、管网和喷头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应无碰撞变形、表面无锈蚀,手动操作装置及保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贮存容器和驱动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3)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动行状况应正常。
4)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5)消防电梯(未设置)
首层按钮控制和联动控制电梯应能返回首层,电梯厢内消防电话应正常,电梯井排水设备应工作正常。
6)电路监测报警系统
每一个配电箱柜安装的电路监测报警系统逐一排查,确保正常运转。
7)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
确保液化气泄漏报警系统运转正常。做到泄漏监测、报警、自动切断正常工作。
二、季度维护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采有专用检测仪器试验探测器报警功能及确认灯显示功能。
2)试验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火灾显示盘等设备报警功能。
3)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等设备,试验其各项基本功能应符合要求,对主、备电源进行1~3次的自动切换试验,均应正常。
4)应对消火栓按钮进行模拟启动试验,系统功能应正常。
5)利用未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各反馈信号应正常。
6)对防火卷帘以手动、机械应急和自动控制检查其功能应正常,运行应平稳,无卡阻现象,机械部分和电器控制部分应正常。
7)手动和自动控制检查公共广播强制转入应急广播和选项层广播功能。
8)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电话与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2、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内的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应符合要求。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应符合要求。
3)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检查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现象。
5)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应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6)检查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3、水灭火系统
1)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检验供水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一次检查,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4、防排烟系统
1)对防排烟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联动启动排烟、送风机,检查防火阀和空调系统联动控制功能,
2)检测风口风速、风量和楼梯间和前室的余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风机、风口控制装置、防火阀的动作功能,各转动部件和传动装置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5、灭火器
1)逐个检查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压力值、外观质量和每个配置点配置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发现有丢失、损坏,压力不足、重量不足、配件破损或铅封遗失等情况,应及时补充,维修或更换。
2)灭火器的有效期到期后应及时送到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和水压试验,到达报废期后应进行更换,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充装。
6、电路监测报警系统
每一个配电箱柜安装的电路监测报警系统逐一排查,确保正常运转。
7)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
对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液化气泄漏监测、报警、自动切断正常工作。
三、年度维护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采有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火灾显示盘、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设备试验不少于1次。
2)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不少于1次。
3)对全部水流指示器的试验不少于1次。
4)对全部消火栓按钮进行模拟启动试验不少于1次。
5)应自动和手动检查全部排烟阀、送风阀试验不少于1次,对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的试验不少于1次。
6)应自动和手动试验非消防电源的强切功能,应符合要求。
7)点型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探测器,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年,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超过使用期后,应及时进行更换。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对水源的供水能力应进行一次测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全部室内消火栓`内部配置情况及消火栓、水枪、水带、按钮等配件的外观和完好性进行检查不少于1次。
3)对消防水泵应进行一次二级保养。(清洗外表面,更换润滑油,更换轴封填料等)
4)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施和管道进行全面的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3、气体灭火系统
1)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
2)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组合分配系统不应少于1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预制式灭火系统应各取一套,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应符合要求。
3)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4、灭火器
对全部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压力值、外观质量和每个配置点配置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发现有丢失、损坏,压力不足、重量不足、配件破损或铅封遗失等情况检查不少于1次。
5、消防供电系统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对电器设备进行一次除尘清扫工作,并检查线路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6、转动机械
应对全部的消防设备的转动机械进行一次保养维修工作,检查易损件、润滑等情况。
7、电路监测报警系统
每一个配电箱柜安装的电路监测报警系统逐一排查,确保正常运转。
8)、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
对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全面检测,确保液化气泄漏监测、报警、自动切断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