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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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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31 16:2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河南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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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14: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供配电工程已经由郑发改投资【2012】476号、郑发改设【2017】2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DM20200303

2.2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供配电工程;

2.3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以北、天山路以西、绿叶路以南;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261㎡,地上建筑面积11628㎡,地下建筑面积5633㎡,建设2×1000KVA正式变压器,双电源供电,建设公用设施专用配,内设两端母线,并从水10板绿源路三所新并4板、水23板绿源路三所新并18板各出一条电缆接入新建专用配两端母线;

2.5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至少提供近六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 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2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已有年度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从成立月份算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3.5 信誉要求:

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通过“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http://www.zz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查询-所属领域选择“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领域”-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若有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注:以上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后,在下载打印查询页时光标在电脑网页任意空白处右键点击选择打印,电脑会自动生成打印日期,如不显示可尝试更换浏览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 月 3 日至2020年 4 月 27 日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可通过以下链:(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 4 月28日10 时00分。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三楼第二开标室。

5.2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备注:①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④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生产路4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66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5679799 18538208836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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