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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关于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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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01 14:3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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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杭政采分-2020-00210[HZZFCG-YS-2020-03962]批准,受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的委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对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ZJCT6-H7Z-202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内容简要描述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备注

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1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45万

135.7824万元

50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3.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开标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

2.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B类证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响应说明:

1、技术支持: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3、获取采购文件(报名):

3.1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

3.2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3.3获取时间: 2020年4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在上述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均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6、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

目前只涉及CA新领证,如果证书遗失要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同时也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处理。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在线提交平台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首次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递交的,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采用U盘储存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邮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5)。收件人:朱旭文,联系电话:0571-88955383/15757184731。

八.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地址:

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30分,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解密。

地址:响应人在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30分)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实施操作执行岗位和质疑答复岗位相分离,采购单位操作执行岗位:王老师,联系电话:15268188913;质疑答复岗位:吴禄宏,联系电话:13958192076。采购代理单位操作执行岗位:朱旭文,联系电话15757184731;质疑答复岗位:韩飞,联系电话:0571-88955383。

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采购文件将被作为无效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4)参与磋商供应商应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婷、朱旭文

联系电话:0571-88955383/15757184731

传真:/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

联系人:王太尧

联系电话:0571-87323502

传真:/

地址:西湖区转塘街道环山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传真:87715261

地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 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CT6-H7Z-2020-01 采购单位: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4月1日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2312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PAGEREF _Toc23125 2  HYPERLINK l _Toc377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3778 7  HYPERLINK l _Toc7515 第三章 评审办法  PAGEREF _Toc7515 24  HYPERLINK l _Toc28848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PAGEREF _Toc28848 30  HYPERLINK l _Toc9440 第五章 施工合同  PAGEREF _Toc9440 33  HYPERLINK l _Toc1464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4642 7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杭政采分-2020-00210[HZZFCG-YS-2020-03962]批准,受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的委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对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ZJCT6-H7Z-202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数量采购内容简要描述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工期备注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1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145万135.7824万元50天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3.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开标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 2.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B类证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响应说明: 1、技术支持: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3、获取采购文件(报名): 3.1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 3.2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3.3获取时间: 2020年4月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在上述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均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6、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 目前只涉及CA新领证,如果证书遗失要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同时也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处理。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在线提交平台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首次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递交的,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采用U盘储存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邮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5)。收件人:朱旭文,联系电话:0571-88955383/15757184731。 八.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地址: 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30分,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解密。 地址:响应人在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13日14时30分)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实施操作执行岗位和质疑答复岗位相分离,采购单位操作执行岗位:王老师,联系电话:15268188913;质疑答复岗位:吴禄宏,联系电话:13958192076。采购代理单位操作执行岗位:朱旭文,联系电话15757184731;质疑答复岗位:韩飞,联系电话:0571-88955383。 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采购文件将被作为无效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4)参与磋商供应商应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1.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环山路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15268188913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5室 联 系 人:吕婷、朱旭文 电 话:0571-88955383/15757184731 电子邮件: HYPERLINK "mailto:15858165860@163.com" zjct1215@163.com 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2采购内 容及数量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3工期 服务期工 期: 50日历天。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4踏勘现场请响应供应商务必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磋商文件进一步熟悉本项目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将可能发生的措施费用全部进入磋商响应报价。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5.782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7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8响应文 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注:(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要求递交。 (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采用U盘储存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3)纸质响应文件系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中标后提供 三份。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公告10每轮磋商响应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后应一直在线,随时接受采购人通过平台发出的响应要求。每轮磋商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在平台线上响应的自动视为放弃。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在磋商结果基础上)12公告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 www.zjzfcg.gov.cn)13响应文 件有效期60天14提疑、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 4月7日 17:00 时; 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4 月 8 日 17:00 时 ; 方式:供应商把所需答疑的问题以书面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E-mail:zjct1215@163.com),同时发送WORD版本于邮箱。 采购人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把所有供应商所须澄清的答疑问题及结果以补充文件书面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于各供应商。如有实质性条款修改,则磋商时间顺延,具体以答疑(补充文件)为准。 15响应文件 解密时间:见公告。 本项目先分两阶段解密。第一阶段:解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第二阶段:解密报价文件。16履约 担保?是;□否。 金额: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本项目采用以下 (1)或(2)方式: (1)银行保函: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市级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 (2)现金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 为防止响应供应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成交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保函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7方案讲解□要求讲解:响应供应商须派遣项目组负责人在磋商期间根据提交的响应方案进行方案讲解。时间不超过/分钟。 ?不要求讲解。18说明(一)1、响应人保证本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若响应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时,所涉及到的费用及产生的纠纷,由响应人自行解决。 3、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响应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 4、响应人的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所有响应文件的所有权(包括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5、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成交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成交方案的部分评价方案内容或思路。(本项目不适用) 6、采购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响应人支付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成交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响应,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本项目不适用) 8、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的同意而披露关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等。19说明(二)《财政部关于 HYPERLINK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4%BF%E5%BA%9C%E9%87%87%E8%B4%AD" "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4%A2%E6%94%BF%E9%83%A8%E5%85%B3%E4%BA%8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9%87%87%E8%B4%AD%E6%96%B9%E5%BC%8F%E7%AE%A1%E7%90%86%E6%9A%82%E8%A1%8C%E5%8A%9E%E6%B3%95%E6%9C%89%E5%85%B3%E9%97%AE%E9%A2%98%E7%9A%84%E8%A1%A5%E5%85%85%E9%80%9A%E7%9F%A5/_blank"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 HYPERLINK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87%87%E8%B4%AD%E4%BA%BA" "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4%A2%E6%94%BF%E9%83%A8%E5%85%B3%E4%BA%8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9%87%87%E8%B4%AD%E6%96%B9%E5%BC%8F%E7%AE%A1%E7%90%86%E6%9A%82%E8%A1%8C%E5%8A%9E%E6%B3%95%E6%9C%89%E5%85%B3%E9%97%AE%E9%A2%98%E7%9A%84%E8%A1%A5%E5%85%85%E9%80%9A%E7%9F%A5/_blank" 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0中小企业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1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和防疫相关的规定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发文的浙建站定【2020】5号文《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建研发【2020】41号文件《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7.“施工”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变更要求的工程内容施工。 8.“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9.“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质保期服务。 10.“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11.“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2.“电子响应文件”系指响应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投标人须在以下网址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主体施工不可以分包。其中允许分包的为:劳务分包。 (七)特别说明: 1.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施工合同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3.1资格审查部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一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本项目不适用); (2)2018年度或2019年度(如有)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通过银行托收的提供银行扣款通知书,通过其他方式缴纳的提供相关缴费证明,并用文字说明其缴纳方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资料。 特殊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施工承包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书。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工程清单报价表格式(格式见第六章) 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磋商响应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计日工表 12)表1-4-2.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②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表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表2-3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件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4)表2-4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件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5)表2-5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供应商填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截图。网址: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6)供应商已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的企业须提供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截图。网址: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3.3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3.3.1商务部分: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2)声明书(关于材料真实性); (3)廉政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情况介绍; (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6)银行资信、政府部门鉴定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7)企业市场信誉及荣誉证明、配备人员荣誉奖项证明; (8)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9)投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及其编号(格式见第六章); (10)类似项目业绩表及证明(合同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3.3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 (2)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包括施工区域隔离方案和现有地坪、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方案) (3)工程交付使用后保修服务的承诺。 (4)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表中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5)项目经理简历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标准进行优惠报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响应单价采用综合单价进行报价; (2)响应报价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完成磋商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报价中; (6)合同的施工地点杭州,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7)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除非本磋商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供应商在参加磋商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情况提请监管部门给予处罚: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 (六)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提交、解密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2、响应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YPERLINK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所有页面均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二)接收、解密 1.接收:见公告。 2.解密:见公告。 3.拒收响应文件: ▲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仍不成功的。 4.截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2家的,终止磋商。 (三)解密 解密时间:见公告。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直至错磋商结束,否则影响磋商响应、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 (四)磋商顺序: (1)解密时间到,招标人启动第一阶段解密程序; (2)所有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开始解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4)磋商小组进行第一阶段评审、磋商。每轮磋商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响应视为无效。 (5)商务和技术评审磋商结束后,招标人启动第二阶段解密程序,无效供应商报价文件正常解密但不进入后续阶段评审; (6)所有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开始解密报价文件,首轮报价不予公开。 (7)磋商小组进行第二阶段评审、磋商。每轮磋商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响应视为无效。 (8)磋商结束,响应供应商可点击查看本单位的报价及最终得分。 (四)评审、磋商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线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章确认。 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五)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线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加盖电子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七)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人接触。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评审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如有)描述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不适用) 3.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审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审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协议书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担保 1.签订协议书前或签订协议后5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担保。 2.签订协议书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 80 %计取,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价为中标价,低于8000元按8000元计;造价咨询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所附的“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取,如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专家评审费(包括因流标等原因重新招标的费用)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成交通知书时向成交单位一次性收取。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60分、技术分35分、商务分5分三部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技术、商务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人数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经评审或最终磋商后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包括修正、澄清)无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的委托人签署或不同意补签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响应人拒绝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 6)技术条款重大偏离的; 7)对“▲”或加粗条款不响应的; 8)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内容重大偏离的;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0)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分(5分) 序号评分因素评分依据分值1类似项目业绩自2017年3月1日起完成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2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的,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合同。)2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制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CA签章。 (二)技术部分(35分) 1、经评审或最终磋商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若采购人特殊要求中有关键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四)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磋商文件要求的; 评审小组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审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 2、磋商响应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评分(保留小数1位)。各评审小组成员对各响应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为各响应供应商技术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序号评分标准分值1施工方案的的有针对性、全面性、合理性和先进性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全面、合理、科学的得5~6分,较科学合理的得3~4分,一般的得0~2分。0-62质量措施方案:是否为确保项目质量具有针对性强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善的5-6分,较为完善的3-4分,一般得0-2分0-63安全措施方案: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措施周全,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科学、可靠、可行得4-6分;一般得0-3分0-64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确保工程工期技术组织措施; 科学合理得4-6分;一般得0-3分0-65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情况:本项由专家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数量、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如何满足本工程的施工的要求的描述分档酌情打分;0-46合理化建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具体建议并提出改进措施的,酌情打分0-27根据本项目对保密性要求的控制措施;科学、可靠、可行得3-4分;一般得0-2分0-48响应文件编制是否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详实、完整0-19合计0-35 (三)、报价评分( 60分) 1、报价标评审重点审核供应商报价标书的重大偏差。 经最终磋商评审后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除: 1.1施工取费费率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执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供应商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基本费)报价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审小组可以评定为废标; 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对应专业工程基本费下限费率];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磋商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磋商文件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磋商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供应商暂不填报报价;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审小组可评定为废标。? 规费低于现行标准费率30%的作废标处理;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1)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作废标处理。 ((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报价≧∑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 注:(1)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包含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内人工费+机械费; (2)最低费率由采购人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的要求在磋商文件中明确; (3)若技术措施项目按整体技术措施项目报价,则对应专业工程按主要专业考虑。)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的,作废标处理。(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施工周期在6-9月的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报价,施工周期跨越其他月份的施工项目,由供应商根据我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自主报价) 1.2、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 1.3、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定内容的; 1.4、经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5、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6、供应商拒绝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1.7、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审小组书面质询,供应商不能说明理由或评审小组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1.8、当评审小组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响应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1.9、采购人如果在招标过程中设定了品牌范围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若提供了采购人推荐品牌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采购人推荐品牌产品的证明材料。 评审时,评审专家应根据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及专业水平进行谨慎评审,对推荐品牌外产品能否满足采购人要求作出明确说明,对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不足时评审专家在详细说明的情况下可以废标; 1.10、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2、磋商响应报价分(60 分):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响应供应商在评审期间对磋商响应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做出解释和澄清。 报价分计算方法: 最终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价格分计算方法:根据各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有效磋商响应报价,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磋商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60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有效磋商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招标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磋商响应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磋商响应报价给予2%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响应供应商及磋商响应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截图。网址: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2)响应供应商已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并提供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第七中学(杭州上城区解放路校区) 3、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工程质量要求: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三、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月 /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四、技术要求: 1、工程技术规范: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工程管理要求: (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要严格把关,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如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3)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技术负责人,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响应供应商应有详细的工程安全措施和安全组织及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的说明和承诺,以确保安全施工。 (5)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对建筑、结构施工图及现场实物、预埋件等进行核对并对不符合要求部分提出整改意见,若承包人未及时提出意见造成的有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电力不足或停电,自备发电机,其费用自行承担。 (7)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凡由此而损及业主利益时,业主将向中标施工单位索赔。 (8)本工程工期较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按时完工。承包人因工程需要进行夜间施工时,应提前告知,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且要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并做好周围居民的告示和解释工作,以取得谅解,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9)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的食宿均由承包人自行安排。 五、保修要求: 1、承包人施工完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在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期限内,为发包方提供免费服务。 2、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2.5%。 3、成交后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4、承包人要对其所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及其内在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六、品牌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采购人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明确规格型号和报价,采购人有材料品牌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推荐品牌要求填报,所有未根据要求而未填报或漏填报品牌的响应文件在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在推荐品牌中指定任一品牌作为施工使用品牌且响应供应商不得有异议,投标价格不变。 2、未作特别要求的材料都必须采用中档以上品牌或国内知名厂家生产,在招标前报采购人确认。除采购人未列出的材料品牌,在施工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材料(设备)。 3、在招标过程中设定了品牌范围的,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若提供了采购人推荐品牌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采购人推荐品牌产品的证明材料。评标时,评标专家应根据响应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及专业水平进行谨慎评标,对推荐品牌外产品能否满足采购人要求作出明确说明,对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不足时评标专家在详细说明的情况下可以废标。 第五章 施工合同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详见图纸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备忘录及纪要; (2)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磋商响应函及其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磋商响应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发包人 2 份,承包人 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单位法人章) 承包人: (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示范文本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14417.htm" 设计是用来指导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1094820.htm" 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杭建市 [2018]578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1〕13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 (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发(2018)579号) (7)《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杭建市 〔2018〕164号; (8)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9)其它法律:《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7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78号)、杭建监总[2015]39号、杭城管委[2015]12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渣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51号、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浙江省、杭州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省市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涉及工程造价方面的所有相关文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上述文件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按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的流程领取施工图纸。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经济资料,均应为双方认可的合同履行的依据。双方收到图纸及其他技术经济资料均应以收发签字为准;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8 套(含竣工用图),如承包人额外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的,则额外增加的施工图纸的制作费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资料;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与自身报价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发包人、监理人、质监站要求提供的开工前所需的所有资料。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正式开工前一周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开工报告一式四份,其余两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齐全资料后一周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如需新建,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见设计文件 本工程的超重件:见设计文件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清单在工程结算审核时调整 。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日3天前,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合同价的5%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JGJ/T185-2009、杭建办发〔2013〕153号及杭州市城建档案馆资料归档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一式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前2天。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JGJ/T185-2009、杭建办发〔2013〕153号及杭州市城建档案馆资料归档要求,需档案馆重新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 成品保护: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并对所造成的损伤、损害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费用。对采取的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发现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在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有关费用。为此增加的技术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b.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浙江省、杭州市文明施工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c.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进场项目班子应是承包人建制内的,挂靠承包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中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派驻现场的施工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一个工作周内作出更换,并报发包人批准,不得拒绝和拖延。 d.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无条件在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e.承包人应按期支付工人(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工人工资支付的发放。并有权按劳动仲裁部门的意见支付相应工资款项。 f.工期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的次日起起算,实际工期为工期起算日起至本次招标内容通过竣工验收签证的时间总和,扣除非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延期或误期。 g.承包人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操作,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此发生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 h.施工用水、用电按实际发生费用(装表计量)加损耗,由承包人自行向收费部门缴纳。 i.承包人应交的各种规费及其它费用分摊已包含在配合费中,不得再向分包单位另行收取,如:与市政、市容、环保、保险、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程所在地村委村民等方面关系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j.承包人施工时,应合理考虑工期,不得影响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除以上的情况外,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坚决服从发包人的指挥,同时发包人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和不服从指挥的现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k.承包人应承担与周围群众及民间组织的协调、沟通、安抚任务,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承包人不能协调好与周围群众的关系而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结果,并承担相关费用。 L.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承包人对于必须连续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因电力不足或停电,应自备发电机确保连续施工,购置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否则由承包人承担造成的损失。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国家相应法规约定。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到位率为80%(按每月25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通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从结算款中扣除。。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招标办及相关部门认可备案。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1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合同生效后7天内 。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备案。承包人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天/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天/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价的5%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商业保函或银行保函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48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3)其他:承包人应严格按浙江省和杭州市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由于本项目在校园内,施工单位须服从校园内部管理,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由承包人支付。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约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① )种方式约定 : ① 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② 其他: / 。 (2)其他:/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 ②其他: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延误超过20天的,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部履约保证金。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 (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 (4)其他: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1)招标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投标时报价包干;(2)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新增的由发包人供应,并由承包人施工的材料设备,计取材料设备价的1%的费用(该费用已包含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等费用);(3)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承包人选择单位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试验、检测单位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工程有关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需要发包人支付的除外),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 目的单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以下约定:按2018版浙江省定额及投标当月人工、材料信息价结算,施工组织措施费结算时不得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须经设计、发包人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改变,变更的材料价格可按实际价格调整(最终以审计结算价为准)。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按2018版浙江省定额及投标当月人工、材料信息价结算,施工组织措施费不予调整,技术措施费按实调整(大型设备进出场)。 (5)其他: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定执行: 1、《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 建市发(2018)579号) ; 2、其他: 。 其中: (一)、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二)、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 (2)其他:①必要的技术措施费;②施工应能预计到的其他费用;③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及相应引起的措施项目费用;④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内增加的各项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范围之内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预测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 (2)其他:规费费率、税金调整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 及最新政策执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杭建造价投资办[2016]23 号文件精神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的3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60%和合同价1%的农民工工资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已完工工程量价款的60%。 (2)资料归档、结算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审价机构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同时承包人提交结算价的2.5%作为质保金。 (3)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不支付或不全额支付工程款。 上述各项费用的每笔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必须提供收款单位与本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的正规、等额、合法、有效的建安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30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3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移交全部工程,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逾期交付工程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同时,承包人移交所有工程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支付工程款。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结算须经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2.5%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2.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发包人全部支付工程款的的同时提交质保金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4个月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60日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损失;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如无法修复或严重降低工程整体质量,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其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经监理单位检查或发包人抽检,发现承包人不按设计要求或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有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次,并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直到质量合格为止。如果承包人屡教不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 (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停止撤离,并承担相应损失;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20天的,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不及时维修的,发包人有权代为扣除该保修金用于维修以及支付发包人的维修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5%计算),并在事后要求承包人补足缺额。 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全部保修金,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并赔偿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由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索,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 ① 由发包人或监理召集的例会和其它重要会议,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定人选准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元的罚款,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该笔罚款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②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合理的现场管理,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发包人及监理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恶意违规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该笔罚款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 ③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发包人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处于10000元/天的处罚,该笔罚款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 ④ 合同及本协议履行期间,承包人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包人因此为承包人垫款支付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垫付款项金额的30%向发包人偿付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 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现场施工投入和管理未能履行投标书及询标纪要等相关文件中的承诺,不履行总包职责或分包与总包管理不协调,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或未采取时,以承包人违约论处,发包人可终止本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⑥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实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有未经监理方验收自行隐蔽,监理和发包人有权要求复验,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次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发包人在结算中直接扣除; ⑦ 承包人应确保工程安全进行,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起的违约金;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起的违约金;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⑧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被处以罚款的,以实际行为发生之日为罚款缴纳的时间; ⑨ 本合同中的罚款特指惩罚性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罚款及损失赔偿款,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⑩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的10%计取,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意外险、工程一切险等,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违约,造成合同终止,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民工工资的发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发生因民工的劳动工资拖欠问题给发包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追究一切责任。 (3)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边一定范围环境负有责任,如:施工中不得随意排放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不得随意抛掷各类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等 (4)承包人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决算及手续,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本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甲方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决算,与乙方办理最终的价款结算手续。 (6)本工程结算造价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7)承包人在工程结算中应加强管理,本工程结算审计时,若工程结算审核核减率超过5%,承包人应承担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的核减追加费,核减追加费审查费以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为基数,按5%计算。承包人应承担的工程结算核减追加费,作为“其他收入”上缴财政专户,不列入工程成本。具体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查费用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杭财基[2014]109号)执行。 (8)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过程所提出的签证内容是合法的、真实的,并不由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确认而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9)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应控制在本工程财政预算及中标金额的110%内,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支付。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m2)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 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 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 能力备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3.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致: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_____ _),授权代表______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 (供应商名称)提交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澄清(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 60_日。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 : 我______(姓名)系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委托我单位在职员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5.首次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备注杭七中维修项目(解放路校区)塑胶跑道周边道路及地下水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小写: ) (大写: ) 备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各项价格按最终报价和首次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首次报价附录 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2施工准备时间按照磋商文件要求3误期违约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4误期赔偿费限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5提前工期奖按照磋商文件要求6施工总工期按照磋商文件要求7质量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9预付备料款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10预付备料款保函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11进度款付款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12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按照磋商文件要求13保修期: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6.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磋商响应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磋商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供应商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磋商响应竞标。 供应商应根据其磋商响应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磋商响应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磋商响应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供应商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磋商响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供应商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磋商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供应商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供应商应该在响应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供应商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磋商响应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同时,供应商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 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审小组可以评定为废标。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明确的供应商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供应商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供应商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供应商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供应商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供应商可补充措施项目。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供应商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供应商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供应商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采购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采购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供应商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施工取费、规费、税金 施工取费、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供应商磋商响应的共同基础,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采购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 (五)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采购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七)磋商响应应由供应商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供应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磋商响应书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磋商响应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 磋商响应的编制,成果文件上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承担,并按规定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若委托咨询单位编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专用章,否则无效。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磋商响应的编制。 (八)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 32号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供应商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计入磋商响应范围。 (九)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 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3、根据采购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响 应 总 价(首次)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响应供应商: (单位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磋商响应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 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 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供应商:( 盖章)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内 容报价(元)一单位工程费合计1(单位工程1,如1号楼)2(单位工程2)二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四)](一)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二)整体其他项目清单(三)整体措施项目规费(四)税金 {[(一)+(二)+(三)]*费率}总报价 [一 + 二 ]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采购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采购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 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整体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以及相应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供应商:( 盖章)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序号内 容报价合计 (元)(清单号)(清单号)(专业工程1)(专业工程2)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二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三其他项目清单四规费 [3+4]五税金[(一 + 二 + 三 + 四)*费率]六总报价(一+二+三+四+五)总报价(大写):注:本表适用于: (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 (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供应商:( 盖章)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 (元)合 价 (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7)合 计 注:表中(1)~〔6)栏由采购人提供内容,(7)栏由采购人按需提出要求,如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金 额 (元)备注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项提供分析清单(表1-3-A-1)二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项1提前竣工增加费项2二次搬运费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项4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项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决定按整体项目还是按专业工程清单报价(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见表1-3-B)。 3. 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B中已报价的组织措施费不得与整体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A中的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重复报价。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金 额(元)备注(1) 1 2 3 4 5 6 (2) 提前竣工增加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二次搬运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当招标项目为单位工程发包且只有1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应按表1-3-A报价。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 (元)合 价 (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降水施工排水地下、地下设施或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模板合 计注:1. 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应用于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5)栏由采购人提供;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要提供和填写。供应商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采购人按需出要求,如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 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 (元)备注(1)(2)(3)一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一)基本安全防护1安全网(1)安全平网m2平面面积(2)密目式立网m2垂直立面2防护栏杆按栏杆长度(1)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m(2)深基坑(槽)临边护栏m(3)其他防护栏杆m3防护门m24防护棚按防护面积(1)通道防护棚m2(2)井架防护棚m2(3)升降机防护棚m2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升降机5断头路阻挡墙m36安全隔离网m2爆破工程7对讲机套(二)高处作业1洞口水平隔离防护m2按洞口水平面积2高压线安全措施元3起重设备防护措施元4楼层呼唤器套5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三)深基坑(槽)1上下专用通道m2含安全爬梯2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元3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四)脚手架1水平隔离封闭设施m2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五)井架1架体围护m22货用升降机操作室m23其他井架防护(六)消防器材、设施1灭火器只2消防水泵台3水枪、水带套4消防箱只5消防立管m6危险品仓库搭建m27防雷设施元8其他(七)特殊工程安全措施1特殊作业防护用品元2救生设施元含救生衣、救生圈等3防毒面具付4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套5其他特殊安全防护(八)安全标志1安全警示标牌、标识元2警示灯处3航标灯处通航要求4其他安全标志(九)安全专项检测1起重机械检测费元塔吊、升降机等2钢管、扣件检测费元3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元4防坠器专项检测费元5其他安全检测(十)安全教育培训元(十一)现场安全保卫元(十二)其他安全施工措施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1围墙m按标准设置2大门、门楼块3标牌块4效果图块5彩钢板围档m按标准设置6地坪硬化m27其他文明施工措施三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现场绿化m22防尘网布m23车辆冲洗设施套含洗车槽、自动冲洗或其他冲洗设备等4喷淋设施(1)塔吊喷淋套(2)外架喷淋套(3)场地喷淋套5防尘雾炮台6其他扬尘控制费用元7噪声控制费用元8污水处理费用元特殊工程要求9车辆密封费用元10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套11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四临时设施措施项目(一)办公用房m2(二)生活用房1宿舍m22食堂m23厕所m24浴室m25其他生活设施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等(三)生产用房(仓库)m2(四)临时用电设施1总配电箱只2分配电箱只3开关箱只4临时用电线路m5用电保护装置处6发电机台7其他临时用电设施附近外电线路防护设施等(五)临时供水m按管道长度(六)临时排水m按管道长度(七)其他临时设施合 计注:表中(1)~(3)栏由采购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供应商可补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金 额(元)备 注1暂列金额10004元2计日工明细表详见1-4-1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表详见1-4-24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5优质工程增加费暂定费用合计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2)(3)(4)一人 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材 料1234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 计 注:表中(1)~(4)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2)(3)(4)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 计注:表中(1)(2)(3)(4)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工 种单位数?量单?价(元)(1)(2)工日注:本表(1)(2)栏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 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编码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1)(2)(3)(4)(5)(6)注:1、表(1)(2)(3)(5)(6)栏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供应商可补充。 2、本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3、采购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2)台班注:表(1)(2)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供应商可补充。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清单号: 第 页共 页 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 计注: 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编号名称计量 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 (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 (清单编码)(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 计:注: 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 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 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合计(4+5+6+7)注:本表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 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一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1塔吊安全监控系统2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3其他监测系统二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合计 注:本表为分析表,由供应商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 8.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商声明书 致: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__项目的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成绩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______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磋商。 6.我方委托授权人 (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 7.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 8.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9.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号: 序号项目(内容)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10.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造价 (亿元)完成 日期委托 单位委托单位联系人委托单位联系电话合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11.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 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 姓 名学历职 称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从事行业 工作年限从事 专业备注一、项目负责人二、项目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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