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3-05 |
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凌自然资矿告字[2025]01号) 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凌源市木兰山路5号自然资源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场所:凌源市铁西二街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建筑用白云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村 面积:0.516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718.0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810米至5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215.32万立方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治理要求,并取得合格证。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9.72年 起始价:18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竞得人若为非本地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本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开发运营该矿山。(六)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七)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止,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可等额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3月05日—2025年04月01日 地点:凌源市铁西二街2号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2025年04月16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7、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四)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可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凭《受让登记表》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出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产权交易网站交易指南栏目)进行公开竞价,竞买人须自行在权益云设定登录账号及密码,账号及密码作为本次竞买的唯一合法报价资格,各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二)竞价分为两个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期限从挂牌当日开始,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竞买人可以对该采矿权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即为有效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竞价阶梯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此阶段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该采矿权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该采矿权的报价活动结束。(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持电子服务平台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单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五)竞得人按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要求时限与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八、竞买保证金处理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交纳出让成功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方交清所有款项后30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竞拍成功的意向竞买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无息返还。 八、风险提示 (一)矿业投资具有较大风险性,竞买人应实地踏勘拟出让矿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网上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将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地方规划、政策变化等,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可预见的风险、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三)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开采该矿产资源除《采矿许可证》以外的其它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四)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五)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前须1个月内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评审,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六)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七)未签订《辽宁省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则视为报名无效。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电子竞价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交易机构予以解释。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十、其他公告须知(一)本次出让矿区范围为原有采矿权重新出让,凌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其矿山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为捌仟陆佰玖拾肆万贰仟玖佰贰拾贰元整(小写:8694.2922万元),并与其原矿权人签订同意矿山资产转让的《协议书》。该费用不计入此次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则需承担原矿山资产补偿费,由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矿山企业,由凌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并监督办理资产转让、交割等手续,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缴纳相关税费。(二)交易保证金处理及出让收益交纳:受让成功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三)竞买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山投产1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如未能按时建成,须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 本公告在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0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