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小额修缮及土头垃圾清运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办公楼维修范围:办公楼墙面、楼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屋面、地下室、门窗及配套设施,内道路、广场、围墙、排水沟盖、花坛边局部等维修。
2.水电维修范围:设施的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维护等维修。
3.其他应急抢修、其他零星维修项目、土头垃圾清运及应急劳务服务等。
4.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的起始之日起计算,总费用约45万元,实际金额据实结算。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三、参与方式和评选办法
1.参与方式:采用竞争性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各家单位,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参与本项目需提交的文件。资料不齐全,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争的资格。
2.评选方法:由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参评单位进行评分,按评分排名结果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莲前西路192号,科技办公楼四楼407室。
3.报名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小额修缮及土头垃圾清运工程定点服务单位综合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7)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附件2);
参评单位应将以上资料逐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小额修缮及土头垃圾清运工程定点服务单位”,并注明参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交至报名地点。
五、注意事项
本项目在我院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5982292
监督电话:0592-5982515
特此公告。
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