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凤都派出所业务用房
项目勘察单位摇号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古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凤都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1.2 项目业主:古田县公安局
1.3 建设地点:古田县凤都镇溪头村、双珠村
1.4 建设项目规模:警训基地项目用地面积358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12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6层的培训综合楼、3层的训练楼、泅渡池更衣房、门卫,室外工程有泅渡池、300M跑道训练场、室外靶场、室外训练场,同时配套建设围墙、道路、停车场以及绿化、铺地、管线等附属工程。凤都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用地面积3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一栋3层业务用房、室外工程(绿化、道路、铺地、管线等)。
1.5 招标的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以及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6.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投标人企业法人及其拟派出主要勘察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2.8.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9投标人必须为经古田县住建局审核通过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勘察机构。
2.10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
2.1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订立书面合同(协议),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作业,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自进场作业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初步勘察电子成果资料。5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
4、公开摇号的报名及摇号
4.1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形式,在古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网站(网址:http://218.5.222.60/ygpt/)上报名。
4.2 投标人只能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能报名;报名时使用本公司名称登录系统,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点击报名后不能取消。
4.3摇号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摇号地点: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号室(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
4.4各投标人可在古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网站(网址:http://218.5.222.60/ygpt/)上观看摇号现场视频直播。
5、中标
5.1采用随机抽取方法。
6、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6.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约88个钻孔,本工程勘察费按每米进尺综合单价140元人民币包干计取(含剪切波速测试孔),包干综合单价包含测绘、勘探、岩土取样、土工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施工设备进出场使用及转移、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食宿、保险、利润、税金和其他应缴纳费用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因场地限制或旧建筑物尚未拆除而设备需多次拆迁而发生的搬迁、运输、安装的进出场费(设备进出场不计台数)、配合费(含:平整作业面场地、施工需要的临时便道、排水沟开挖、接通电源水源等配合费用)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所有费用。最终按经甲方确认完成的工程量计取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摇号公告在古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网站(网址:http://218.5.222.60/ygp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包建尧 电 话:18950558666
古田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