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城泠江河沿岸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城泠江河沿岸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审批[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远县城泠江河沿岸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宁远县城泠江河沿岸南部片区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1、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改造DN600排水管网5千米、DN800排水管网6千米、DN1000排水管网5千米、DN1200排水管网8.5千米,修复混错接管53处,增设雨水篦725座,更换井圈盖630套;2、泵站建设与改造:新建单机功率为200-1000KW的中型泵站3个,配备内涝专用防汛设施设备等;3、排涝通道建设:新建撒洪渠宽16米、长8.7千米,河道闸门改造等;4、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布设430处、易涝积水点布设370处。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30万元(其中监理费200万元,造价咨询费30万元)。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33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
监理服务:主要包含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施工阶段各参建方的合同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管理、施工阶段各工程建设相关方组织协调、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提供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过程结算审核、索赔处理及对工程造价动态管控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5年03月2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00天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2万的或管道直径不少于DN400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②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永州市宁远县区域最多允许2个在监项目。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拟任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5年03月21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7225022。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9.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YZ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ZTF格式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下: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从基本户缴纳),担保金额:肆万元(¥40000元)万元人民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远县商均路;
联系人:陈福生;
电话:15116558684(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梁向坤、李伟、蔡俊;
电话:18932187979(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