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路建设和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4-10 15:10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路建设和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31202000006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10 15:10 |
采购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蒋老师,1528154372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11号,联系方式:梁女士,028-81703562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梁先生,电话:19950393683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4-13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17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发售(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网上发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网上发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26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26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写字楼4406开标中心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26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写字楼4406开标中心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1176186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M74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1、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采购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上的编号(KWXN2020-86号)为准,其他招标事项以最后的磋商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76186元,其中含暂列金:29821.54元。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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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封-1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工程 造价咨询人: 扉-1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复 核 时 间: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 第1页 共2页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2住宅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本工程 量计算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川建造价发[2013]370号文)。 3.3四川省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3.4人工费调整按川建价发〔2019〕16号文执行; 3.5材料执行2020年第3期《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若信息价上没有的执行市场价; 3.6总价措施费按照川建造价[2019]180号规定的基本费率计取; 3.7单价措施费按清单中所列项目套用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进行计算; 3.8规费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的基本费计入; 3.9税金按照川建造价[2019]181号规定执行。 3.10其它相关资料。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4.1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4.2 材料(含工程设备)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本工程中所用的所有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和业主要求,使用前必须经业主认可,材料的各项物理性能和 化学成分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合格产品,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 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符合相应施工规范要求及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含扬尘管理)的相关规定。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1 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的取费费率分别按清单中给定的费率进行填 报,总价措施计价表和单价措施计价表中的其余项目,(含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投标的施 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情况等进行自主报价,招标人未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自行增加,若投标人未增加但其施工组织设计中已涉及 且实施过程中又实际发生的措施,视为投标人已将费用考虑在其他报价中,招标人不予另行支付;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 表-01 总 说 明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2.1本招标包括设计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 第2页 共2页 表-01 总 说 明 不予报价,但若实际发生该措施项目,其生产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将其包含在其他项目中。 5.2 规费按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费率标准计取。 5.3 税金按照川建造价[2019]181号规定执行。 5.4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如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未列全,详细描述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含各种答复等资料)、相应 标准图集、规范,并结合施工经验和现场踏勘情况,以完成该清单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为准进行综合报价;如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及名称与施工 图设计、技术说明(含各种答复等资料)及相应标准图集、规范有不一致的地方,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仔细阅读工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含各种答复 等资料)及相应标准图集、规范,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质疑,经相关部门单位回复后,按照回复内容调整,若未提出质疑,一律以施工图设 计、技术说明(含各种答复等资料)、相应标准图集、规范,并结合施工经验和现场踏勘情况,以完成该清单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为准进行综合报价, 中标后不得以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及名称与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含各种答复等资料)及相应标准图集、规范不一致为由提出索赔,且实际施工 仍然按照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含各种答复等资料)及相应标准图集、规范施工。 5.5 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出综合 单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含设备)、机械使用费、综合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文件的 有关要求,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或企业定额以及本说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 5.6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投标人都应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 项目综合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工作内容,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7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报价单位。 5.8 投标人投标时对计日工不作报价,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零星工作项目用工时,计日工的单价按照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 相关文件公布的零星工作项目的单价标准作为结算单价;零星工作机械单价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 行。 5.9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49933.62元(其中暂列金为 0.00元)。 其 中 暂估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道路工程 1 路床(槽)整形 1.车行道路床整形碾压 2.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3.其它要求参见设计及规范 m2 2 C25水泥混凝土路面 厚12cm 1.厚度:12cm 2.材质:C25混凝土 3.石料最大粒径按设计、施工规 范要求 4.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满足设 计要求,或不低于98% 5.含水稳层养生费用 6.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3 砂砾石 1.石料规格:详设计 2.厚度:15mm厚 3.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本页小计 合 计 040202009003 6250 040202001001 6250 040203007002 6250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项目编码 工程量 合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其中 暂估价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 混凝土路面模板 1.部位:综合 2.支模高度:综合 3.模板类型:木模、组合钢模板、竹 胶合板综合 4.支架材料:钢管、竹、木支架综合 5.本项目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图纸,投 标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和企 业自身情况、对拉螺杆、拉片等相 关费用综合考虑,不论采用何种支模 方式均执行该综合单价 6.本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3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定额相应章节》 7.其他: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m2 小计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机械设备名称:压路机 2.机械设备规格型号:综合考虑 3.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项 小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041106001011 1 041102001010 6250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项目编码 工程量 合价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 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序 号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1.1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 定额人工费 0.38 1.2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 定额人工费 1.24 1.3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 定额人工费 2.13 1.4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 定额人工费 2.7 2 3 4 5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 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 11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041109008009 工程定位复测费 041109003007 二次搬运 041109004008 冬雨季施工 ④ 临时设施 041109002006 夜间施工 ② 文明施工 ③ 安全施工 041109001005 安全文明施工 ① 环境保护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调整费率 (%)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结算价 -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合 计 - 明细详见表-12-3 明细详见表-12-4 明细详见表-12-5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标段: 备注 明细详见表-12-1 明细详见表-12-2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项 - 暂列金额明细表 标段: 合 计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序号 工程内容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 - -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合 计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工程名称 暂估金额(元)工程名称: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1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 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 维修与加固工程普工 工日 2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 轨道交通、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混 凝土工 工日 3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 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 维修与加固工程技工 工日 4 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 工日 5 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 工日 6 装饰细木工 工日 7 通用安装技工 工日 8 通用安装普工 工日 二 材料 三 施工机械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 时,按发承包双方确定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 4 材料小计 施工机械小计 四、综合费 总 计 人工小计 合价(元) 暂定数量 计 日 工 表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工程名称: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 合计 - - - -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标段: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中。 表-12-5工程名称: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4)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5) 生育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1.3 工程排污费 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收取 标准,按实计入 2 销项增值税额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 他项目费+规费+创优质工程奖补 偿奖励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 备金额-除税甲供材料(设备)设 备费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单项工程1【市政工程】 标段: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KWXN2020-86号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KWXN2020-86号 项目编号:KWXN2020-86号 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路建设和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阿坝县) 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 编制 2020年04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12266786" 第一章 磋商邀请 PAGEREF _Toc512266786 h - 3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87" 第二章 磋商须知 PAGEREF _Toc512266787 h - 7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88"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PAGEREF _Toc512266788 h - 24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89"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PAGEREF _Toc512266789 h - 25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9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PAGEREF _Toc512266790 h - 27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91"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PAGEREF _Toc512266791 h - 29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92"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PAGEREF _Toc512266792 h - 30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93"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512266793 h - 31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94" 第九章 评审方法 PAGEREF _Toc512266794 h - 48 - HYPERLINK l "_Toc512266795"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PAGEREF _Toc512266795 h - 63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委托,拟对 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路建设和卡西村河堤建设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WXN2020-86号。 2.采购项目名称: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路建设和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3.采购人: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176186元。(其中含暂列金:29821.54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路建设和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7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发售的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法: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售价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邮箱账号: HYPERLINK "mailto:2104064841@qq.com" 2104064841@qq.com 转账方式:(1)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020000062396 微信转账 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转账 以上两种方式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和公司名称(建议微信转账) 注:无论是公对公转账还是微信转账,汇款后请将投标报名应提交的清单以及汇款凭证发送到 HYPERLINK "mailto:2104064841@qq.com" 2104064841@qq.com,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写字楼4406开标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5281543725 采购代理机构: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11号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03562(报名咨询)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17845994(财务室) 2020年04月10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176186元(其中含暂列金:29821.54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176186元(其中含暂列金:29821.54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5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1.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7磋商情况公告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执行标准:按照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执行。 采购人收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5281543725 收款单位: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 开 户 行:阿坝县农业银行阿坝支行 银行账号:22604901040004771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磋商文件咨询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1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03562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11号。13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14供应商质疑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质疑均由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9950393683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11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7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磋商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6000 元。 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17845994 收款单位: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020000062396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阿坝县龙藏乡人民政府 。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4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 13.1 资格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 (2)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13.2其他响应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函、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②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培训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③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2)报价一览表; (3)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要求应答表; (5)商务应答表; (6)证明磋商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方案文件或说明。 (8)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Word文档存入)。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 供应商采购须知 二、总则 第7条”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交纳。 25.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3.除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品目外,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2018年和2019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财务报表,须提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5、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2019年以来任意1个月);(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2019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事业单位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社保缴纳记录的承诺书)) 6、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2019年以来任意1个月);(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事业单位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9、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10、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本工程为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入户路建设和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二、其他说明 (一)本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二)未尽事宜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四、商务要求 (一)工期要求:6月10日之前完成本项目。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逾期每日扣成交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 (二)缺陷责任期:二年,责任期内须对本项目免费维修维护。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供应商进场开工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为本项目启动资金;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审计结算为准,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审计结算价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施工地点:阿坝县龙藏乡塔拉村和龙藏乡卡西村。 五、验收要求 (一)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二)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三)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四)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要求: 详见第五章。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执行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承诺函(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30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服务内容工期(日历天)报价(万元)1 2 3 ……合计(万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XXX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 (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 (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证明。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此证明。 九、服务要求应答表 第XX包 序号包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商务应答表 第XX包 序号包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 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 人员技术 人员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三、承诺函(二)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承诺函(三) 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联合体竞争性磋商、知识产权、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五、附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行政区域*供应商规模□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单位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单位电话*单位邮箱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注: 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该表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5% (15分)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磋商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2施工组织设计49%(49分)施工组织部署与技术措施(10分)基本要求:施工方案满足本工程进度及管理需要,技术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特点,满足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①供应商制定有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法; ②供应商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排(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用电、用水、交通进行部署); ③供应商制定有针对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计划; ④供应商制定有施工平面布置;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方案与措施可行的得基本分10分,有一项不合理或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类评分因素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基本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质量目标有针对性。 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①供应商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②供应商制定有质量保证体系; ③供应商制定有针对质量目标及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 ④供应商制定有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方案与措施可行的得基本分10分,有一项不合理或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基本要求: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及培训计划健全、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规定。 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①供应商制定有安全管理体系; ②供应商制定有安全教育及培训计划; ③供应商制定有安全技术措施; ④供应商制定有安全应急预案;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方案与措施可行的得基本分10分,有一项不合理或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基本要求: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 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①供应商制定有针对本项目所在环境的环境保护措施; ②供应商制定有针对本项目所在环境的卫生保护措施; ③供应商制定有针对本项目所在环境的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措施; ④供应商制定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方案与措施可行的得基本分10分,有一项不合理或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9分)基本要求:工程进度计划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关键路径准确、清晰,逻辑关系正确,措施能有效保证计划的实施。 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①供应商制定有工程进度计划; ②供应商制定有施工进度网络图; ③供应商制定有工期保证措施;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方案与措施可行的得基本分9分,有一项不合理或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人员19%(19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和公路工程的二级建造师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的得5分,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可与供应商类似业绩重复)。本项满分7分。 (注:(1)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供应商类似业绩重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标准员1员、取样员1名、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1 名,造价员 1 名。 上述人员配备齐全得 10分,否则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4业绩8% (8分)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4分,最多得8分。本项满分8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分因素5节能环保1%(1分)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本项共1分。 注: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 2、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共同评分因素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3%(3分)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3分。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相关证明材料。共同评分因素7信用等级3%(3分)供应商具有信用等级证书且经评定为AA级及以上等级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8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2分)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分项值扣完为止。共同评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KWXN201*-***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条款和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采代理机构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PAGE * MERGEFORMAT - 1 - PAGE PAGE * MERGEFORMAT - 34 - 法定代表 人 (或委托代 理人): (签字) 2.1.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 1 2.1.1 施工仓库 m2 100.00 2.1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项 2 二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3.1 清淤 m3 320 1.3 清淤 1.1.10 模板制作安装 m2 840.00 1.2.9 开挖料回填 m3 928 1.2.8 铺设土工布 m2 51 1.2.6 植草护坡 m2 513 1.2.7 φ 50PVC管 m 84.15 1.2.5 反滤堆囊 m3 78.47 1.2.4 土石方开挖 m3 892 1.2.3 格宾石笼护脚 m3 63.4 1.2.2 大卵石回填 m3 53 1.2.1 C20砼护岸 m3 411.3 1.2 东岸 1.1.10 模板制作安装 m2 504.00 1.1.9 开挖料回填 m3 556.8 1.1.8 铺设土工布 m2 31 1.1.7 φ 50PVC管 m 51.15 1.1.6 植草护坡 m2 390 1.1.5 反滤堆囊 m3 47.69 1.1.4 土石方开挖 m3 535.2 1.1.3 格宾石笼护脚 m3 38.04 1.1.2 大卵石回填 m3 31.8 1.1.1 C20砼护岸 m3 246.78 1.1 西岸 备注 1 一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法定代表 人 (或委托代 理人): (签字) 2.2.1 其他临时工程 % 0.5 备注 2.2 其他临时工程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2 页 共 2 页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人): (签 字) 1.1.6 植草护坡 1.部位:详设计 2.作法:详设计 3.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390 1.1.5 反滤堆囊 1.反滤堆囊 2.密实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 求 3.其它要求参见设计及规范 m3 47.69 1.1.4 土石方开挖 1.土壤类别:综合 2.挖土深度:综合考虑 3.开挖方式:综合考虑 4.弃土运距:就近堆放 5.土方的堆场费 (包括弃土费 及余土外运费):由投标单位自 行考虑,包含在本综合单价中 6.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当地政 府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m3 535.2 1.1.3 格宾石笼护脚 1.名称:格宾石笼护脚 2.密实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 求 3.场内运距:自行考虑 4.填筑方式:自行考虑 5.场内外运距及其它:踏勘现 场自行综合考虑 6.其它要求参见设计及规范 m3 38.04 1.1.2 大卵石回填 .土石类别:按地勘报告及施 工图示综合考虑 2.密实度要求:达到设计和规 范要求 3.粒径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 要求 4.回填:分层回填,达到设计 和规范要求 5.场内、场外运距及堆放费 用:投标人自行考虑 6.回填方式:采用人工或机械 投标自行综合考虑 m3 31.8 1.1.1 C20砼护岸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0 2.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3 246.78 1.1 西岸 单价 合价 备注 1 一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 位 工程数 量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人): (签 字) 1.2.3 格宾石笼护脚 1.名称:格宾石笼护脚 2.密实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 求 3.场内运距:自行考虑 4.填筑方式:自行考虑 5.场内外运距及其它:踏勘现 场自行综合考虑 6.其它要求参见设计及规范 m3 63.4 1.2.2 大卵石回填 .土石类别:按地勘报告及施 工图示综合考虑 2.密实度要求:达到设计和规 范要求 3.粒径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 要求 4.回填:分层回填,达到设计 和规范要求 5.场内、场外运距及堆放费 用:投标人自行考虑 6.回填方式:采用人工或机械 投标自行综合考虑 m3 53 1.2.1 C20砼护岸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0 2.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3 411.3 1.2 东岸 1.1.10 模板制作安装 1.模板类型:综合考虑 2.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504.00 1.1.9 开挖料回填 1.填方材料品种:满足设计要 求 2.密实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 求 3.场内运距:自行考虑 4.填筑方式:自行考虑 5.场内外运距及其它:踏勘现 场自行综合考虑 6.其它要求参见设计及规范 m3 556.8 1.1.8 铺设土工布 1.部位:详设计 2.作法:详设计 3.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31 合价 备注 1.1.7 φ 50PVC管 1.φ 50PVC管 2.部位:详设计 3.作法:详设计 4.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 51.15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2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 位 工程数 量 单价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人): (签 字) 2 二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3.1 清淤 1.部位:详设计 2.运距:综合考虑 3.其它:满足设计及业主要求 m3 320 1.3 清淤 1.1.10 模板制作安装 1.模板类型:综合考虑 2.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840.00 1.2.9 开挖料回填 1.填方材料品种:满足设计要 求 2.密实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 求 3.场内运距:自行考虑 4.填筑方式:自行考虑 5.场内外运距及其它:踏勘现 场自行综合考虑 6.其它要求参见设计及规范 m3 928 1.2.8 铺设土工布 1.部位:详设计 2.作法:详设计 3.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51 1.2.6 植草护坡 1.部位:详设计 2.作法:详设计 3.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2 513 1.2.7 φ 50PVC管 1.φ 50PVC管 2.部位:详设计 3.作法:详设计 4.其它: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m 84.15 1.2.5 反滤堆囊 1.反滤堆囊 2.密实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 求 3.其它要求参见设计及规范 m3 78.47 备注 1.2.4 土石方开挖 1.土壤类别:综合 2.挖土深度:综合考虑 3.开挖方式:综合考虑 4.弃土运距:就近堆放 5.土方的堆场费 (包括弃土费 及余土外运费):由投标单位自 行考虑,包含在本综合单价中 6.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当地政 府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m3 892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3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 位 工程数 量 单价 合价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人): (签 字) 2.2.1 其他临时工程 % 0.5 2.2 其他临时工程 2.1.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 筑 % 1 2.1.1 施工仓库 m2 100.00 合价 备注 2.1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项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4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 位 工程数 量 单价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签字) 5 施工企业进退场费 6 大型施工设备安拆费 3 安全防护措施 4 小型临时工程 1 环境保护措施 2 文明施工措施 措施项目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1 暂列金 29821.54 其他项目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3 机械 3 1.4 初级工 工时 2 材料 1.2 高级工 工时 1.3 中级工 工时 1 人工 1.1 工长 工时 零星工作项目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备注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1页 共1页 编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费率 费用 人工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地区类别 定额人工等级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1页 共1页 单价 (元) 合价 (元) 单价 (元) 合价 (元) 用量 (m3) 单价 (元) 合价 (元) 用量 (m3) 石子 水 石块 用量 (kg) 单价 (元) 合价 (元) 用量 (m3) 单价 (元) 合价 (元) 用量 (m3) 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编号 混凝土 名称标号 水泥 强度 等级 级配 预算量 单价 (元) 水泥 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1页 共1页 投标人: 风 水 煤 其中 三类 费用 折旧费 修理费 安拆费 人工费 动力 燃料费 汽油 柴油 电 施工机械台班(台时)汇总表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单位:元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台班(台 时)费 其中 一类 费用 二类 费用 投标 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 第1页 共1页 15 安装工程(按费率计算) 14 安装工程 13 其他工程 12 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2) 11 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1) 10 锚固工程 9 钻孔灌浆工程 8 钢筋制安工程 7 混凝土浇筑工程 6 模板工程 5 砌石工程 4 砂石备料工程(自采) 3 洞挖工程 2 石方工程 1 土方工程 费用系数统计表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其他直接 费费率 间接费率 利润率 税率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运杂费 运输保险 费 采管费 主要材料价格汇总表 工程名称:2020年阿坝县龙藏乡卡西村河堤建设项目 单位:元 材料编码 名称及规格 单位 单价 其中 原价 包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