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八、参选标书的递交”中的“2、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
变更为:“2、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
原公告:“八、参选标书的递交”中的“3、比选时间: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时。“
变更为:“3、比选时间:2025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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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八、参选标书的递交”中的“2、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
变更为:“2、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
原公告:“八、参选标书的递交”中的“3、比选时间: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时。“
变更为:“3、比选时间:2025年5月29日北京时间1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