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5万吨高效节能选矿药剂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15.5万吨高效节能选矿药剂二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年产15.5万吨高效节能选矿药剂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已建厂区内原料堆场及1号原料库拆除后空地(已建项目位于鞍山市台安县工业园区)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976.58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二建筑面积2579.78平方米,为二层建筑,占地面积1583.64平方米;丙类库房建筑面积2265.84平方米,为二层建筑,占地面积1145.88平方米;控制室建筑面积140.76平方米;污水处理间建筑面积90.2平方米。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2日,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倒推3年)须承接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等相近的工业建筑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工程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180042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