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北三环南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华威街(恒源路-北三环)排水、照明、路面恢复、交通工程施工澄清问题回复
1、招标文件中10.6暂估价,给定的金额621286.91元(不含税)、702054.21元(含税),计价金额为588698.25元(不含税),和招标文件价格不一致,是否可以保持不一致
答:执行招标清单。
2、投标函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填写不含税金额
答:执行河北省2022定额相关规定。
3、招标文件,P31、32页10.14工程竣工结算审计c项内容描述“执行2022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相应取费标准;”是不是改成“执行2022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相应取费标准;以及2023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
答:执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P31、32页10.14工程竣工结算审计c项内容描述“冀建工【2017】78号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冀建工【2017】78号文适用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本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是不是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22)”的相应费率
答: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22)”的相应费率。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4项目名称为:“保定国家高新区北三环南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华威街(恒源路-北三环)排水、照明、路面恢复、交通工程施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投标总价扉页,标头的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应该如何填写
答:工程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北三环南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华威街(恒源路-北三环)排水、照明、路面恢复、交通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