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6-06 |
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招标公告(公告文号:CQDZ【2025】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阿坝藏蔟羌蔟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定于2025年7月4日9:30时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对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政务中心4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 场所: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30号九寨沟饭店三、四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阿坝州若尔盖县巴西镇 面积:0.070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保有资源量150.42万方(404.63万吨) 开采标高:3770米至38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在开采阶段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严禁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境界线违规开采边坡压覆资源量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在开采阶段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严禁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境界线违规开采边坡压覆资源量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年 起始价:53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4.投标人需具备的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招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挂牌时间:2025年07月0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74号红星美凯龙蜀西商场6号门7楼)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6月07日—2025年06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74号红星美凯龙蜀西商场6号门7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投标申请书(附件1);(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3)投标承诺书;(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出让的采矿权,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若尔盖县姜冬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人,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矿权交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采矿权交易的,交易行为中止;采矿权交易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终止交易或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采矿权交易的,交易行为终止 八、风险提示 1.矿权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州地方性政策,自行评估投资风险。2.该矿业权生产的砂石仅用于西成铁路路基填筑料,不能另用。3.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投标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4.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其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开采区块资源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投标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出让开采区块的现状、地质成矿条件及土地、林权、地表附属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自行评估投资风险。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对出让开采区块的现状与潜在风险已有清晰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中标,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中标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或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要求。5.本次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包括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所必须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采矿范围内涉及的用地、用林、道路及地面附着物赔偿等事项,由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6.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投标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7.中标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在1个月内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向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年内投产;中标人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绿色矿山建设。8.中标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服务年限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服务年限到期的,均需要停止采矿活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是否继续延续,由登记机关按照届时的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依法办理。9.中标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用林、用地等事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0.中标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采矿权占用费(使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采信息公示、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在开采阶段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严禁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境界线违规开采边坡压覆资源量。11.中标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若因资金、生产技术条件等采矿权人自身因素导致出现以下情形,将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停工停产达到一定期限;②未按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开采、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③未按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12.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3.资料查阅。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提供本次出让涉及的相关地质资料,意向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向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查询使用相关资料。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时间:2025年06月7日至2025年06月18日之前;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等相关政策。投标人对拟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和出让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1)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3)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行贿索贿、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情形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0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