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7年电力电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广安爱众2025-2027年电力电杆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货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广安爱众2025-2027年电力电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AZGF-2025-HW-004。
1.3拟成交供应商:3家。
1.5合同期限:自中选及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1.6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及限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1.7设备材料技术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符合广安爱众制定的电力电杆企业技术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采平台公告内容附件。如有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与企业标准中较高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求内容执行。
2、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及产品试验检测能力。本次招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
(2)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行政处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4)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次应答。
(6)最近三年内,应答人在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发生供应商不良行为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有纠纷,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不得参与公司所有类别产品的招采活动。
(7)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2专用资格条件
(1)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本次应答产品对应的ISO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此认证需在国家认证委员会官网能够查询到,原件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都需提交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应答。
(2)须具有相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批的型式试验报告,需提供至少一份普通电杆本次采购需求覆盖的型号对应的试验报告,电杆大杆长覆盖小杆长,大梢径覆盖小梢径,且报告中试验项目须包括:开裂检验弯矩下的裂缝宽度、挠度检验,承载力检验弯矩下的裂缝宽度、挠度检验四个数据。
(3)须具有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水泥电杆累计销售业绩12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合同及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合同匹配的发票证明/业主方加盖公章的含使用金额的证明文件/含约定采购金额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含使用金额的供货结算证明/含使用金额的验收材料,提供任何一种有效证明即可。供货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为同一供应商。业绩数量按照水泥杆物资类别计算,不区分等径、锥形,各类水泥杆产品业绩可相互替代,数量合并计算。
关于发票证明的说明:应答产品的发票证明可提供所有对应发票的扫描件(销售金额以发票载明的累计金额为准。其中如发票显示详见供货清单,需提供完整的清单明细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4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发票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应答资格。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响应要求、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关于业绩无效的说明: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生产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f.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4)技术标准应答承诺函(内容需承诺完全响应广安爱众电力电杆技术标准,所有应答产品与本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要求完全一致,能够生产并长期稳定供应所列产品型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法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等非制造加工企业应答。
2.5本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说明:应答环节无须再次提供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