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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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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23 18:5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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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2020/04/23】
  •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实行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村,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拼宽加固坝体,拓宽洪道、新建防浪墙、新建交通桥、坝顶栏杆、库内清淤。环东山塘由大坝、溢洪道、排洪渠等组成,大坝全长43m,现状最大坝高12.8m。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18422元,按一个标段实施。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hjyzx.com)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食堂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8号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0576-8723906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垟青大厦4号楼七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6-87234008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rar

编制说明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拼宽加固坝体、拓宽洪道、新建防浪墙、新建交通桥、坝顶栏杆、库内清淤、新建管理房等。 二、 编制依据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册(2019.09);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预算定额》(2018版); 浙水建〔2012〕42号关于发布《浙江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浙水建〔2013〕81号浙江省水利厅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浙水建2016〔31〕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浙水建〔2019〕4号)。 取费依据 本工程费率按市区、县城镇以外计取; 材料价格按台州市2020年第2期信息价、浙江省省站第2期信息价及市场价计取; 本工程计税施工地区按“市区、县城镇以外”计取,工程性质按“其他水利工程”计取,措施费按中值计取,税金按9%计取; 4. 本工程安全施工费按建安工程量1.8%计取、建筑工程一切险按建安工程量0.5%计取、第三者责任险按100万元/年计,费率0.5%; 5. 本工程预备费按5%计取。 四、 编制说明 图纸上未说明管理房处墙的材料,经设计确认,管理房处墙使用非黏土烧结实心砖,干混砂浆M7.5砌筑; 经设计确认,老坝体为砖砌,拆除时按砖砌考虑; 图纸中未明确新建管理房屋顶板的厚度,经设计确认,新建管理房屋顶板的厚度为24cm厚; 图纸中未说明山体凿除石头的类别,经设计确认,山体凿除石头为基石,挖出石方外运距离按5km考虑; 图纸中未明确管理房外墙面白色乳胶漆具体做法,经设计明确,白色乳 胶漆做法为2.2cm厚M7.5水泥砂浆抹平,白色外墙乳胶漆刷两遍; 图纸中未明确防浪墙的混凝土强度,经设计明确,防浪墙的混凝土强度为C25; 图纸中未明确管理房青灰色人工文化石贴面的具体做法,经设计明确,青灰色人工文化石贴面的具体做法为2.2cm厚M7.5水泥砂浆抹平,文化石使用干混砂浆粘贴; 图纸中未明确山体凿除后石头的运距问题,暂时按运距5km考虑; 图纸中未明确瓦屋面的具体做法,经设计明确,瓦屋面具体做法1)为青色琉璃瓦铺贴;2)挂瓦条30*30(h)中距280mm(a6 长45mm钢筋固定);3)顺水条40*20*(h) 顺水条间距500mm,直径为6mm长60mm水泥钉@600mm固定; 4)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持钉层(内配直径为6mm@150*150钢筋网与预埋的钢筋头绑牢);5)2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涂料防水层;6) 20mm厚M7.5水泥砂浆找平层; 图纸中未明确疏浚工程的设计几何轮廓尺寸及清出的土方类别,经设计明确,库内清淤工程量暂按1356m?,清除出的土方为软塑淤泥,清理方式为反铲挖掘机挖除,清理出的淤泥运距按5km 考虑; 经设计明确,管理房处铝合金推拉窗为隔热断桥铝合金推拉窗,防盗门为成品钢制防盗门; 图纸中无水位检测及下游坡面平整场地内容,经设计明确,本次造价包含水位标尺(1套)的安装及购置,下游坡面场地平整面积按715㎡考虑。 五、编制结果 本工程预算造价为1218422元。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一、工程概述 1、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玉环市环东村。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加固内容有拼宽 加固坝体,拓宽洪道、新建防浪墙、新建交通桥、坝顶栏杆、库内清淤。环东山塘由大坝、 溢洪道、排洪渠等组成,大坝全长43m,现状最大坝高12.8m。 3、主要建筑物:枢纽主要建筑物为大坝,溢洪道。 二、工程设计简况 1、防洪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坝体拼宽、新建防浪墙、坝顶路面拼宽、拓宽溢洪道。 三、主要建筑材料 1、钢筋:φ为HPB235,"为HRB335,应三证齐全。 2、水泥:C20、C25砼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C15砼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所有 水泥均应有出厂质量保证书。 3、混凝土骨料: 粗骨料采用人工碎石,质量密度大于2.5g/cm?,松散体积密度大于1500kg/m?,空隙率小 于45%,抗压强度不小于45N/mm?;C25砼预制块护坡砼骨料碎石要求一级配,其他砼要求二 级配,要求质地坚硬、清洁、泥含量小于1%,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20%,氯化物、硫化物、 有机物等含量均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细骨料采用细度模数为的2.3~3.0中砂,不得采用海砂,质量密度大于2.5g/cm?,松散 体积密度大于1400kg/m?,空隙率小于45%;泥含量小于3%,氯化物、硫化物、有机物等含量 均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块石:选用坚硬、新鲜的块石含泥量≤5%。石料容重≥25kN/m?,饱和抗压强度 ≥40Mpa,软化系数≥0.7。不得含树根、草皮及垃圾等。 四、施工技术要求 1、施工基本程序:①定位放样、坝基清理→②坝体浇筑→③其他。 2、大坝中心线定位放样:根据左右两坝端A、B两个基准点定位坝顶中心线。根据坝顶中心线 确定大坝设计断面。 3、C20埋石砼施工:浇筑埋石混凝土时,石料和模板间距不得小于15cm,并振捣密实, 振捣是应尽量避免与石头模板接触,用石量不得大于基础体积的25%。石料强度等级不得低 于30Mpa,C20埋石砼基础浇筑时应严格控制其宽度、厚度、强度、片石所占体积比例等技 术指标。浇筑完成后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础验收合格后将基岩(基础) 面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砂砾石)清除,处理完毕再浇筑混凝土。 基础浇筑前,在浇筑第一层混凝土前,若基础面为岩石层必须先铺一层 2-3cm厚的水泥 砂浆,砂浆水灰比应与混凝土的浇筑强度相适应,铺设施工工艺保证混凝土与基岩面结合良 好。 砼现场拌制,滑槽送至仓面。严禁直接从高层往下倾倒混凝土。 埋石混凝土埋石率按不能大于设计要求( 20%)。施工时,应先铺一层混凝土放一层块 石,再振捣密实至块石沉入混凝土中,不得先摆石,再灌混凝土。 埋石用块石尺寸不得大于一次浇筑混凝土块体积最小尺寸的1/3。要求质地坚硬新 鲜,无分化或裂缝,饱和抗压强度大于设计要求强度(30Mpa),清洗干净。浇筑时, 先铺一层100~150mm厚的混凝土打底,再铺上石料。石料铺放要均匀排列,使大头向 下,小头朝上,且石料的纹理与受力方向垂直。石料间距一般不小于100mm,石料与 模板或槽壁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m,以确保每块石料均被混凝土包裹。 石料铺放后,继续浇筑混凝土,每层厚约200~250mm,用振捣棒进行振捣,振捣 时避免接触模板和石料。如此逐层铺石料以及浇筑混凝土,直至最终层面,保证石料 顶面有不少于100mm厚的混凝土覆盖层。 振捣棒插入平面布点和振捣时间要达到规范的要求,确保振捣充分。 埋石混凝土浇筑时分缝,继续浇筑时要将施工缝清洗干净,铺上一层与混凝土标 号想同的水泥砂浆,继续浇筑混凝土及铺放石料。 伸缩缝施工在混凝土施工完成后进行,在进行混凝土施工时,先在分缝处按设计 厚度与模板一期安装上沥青木板。混凝土收仓完毕后12~18小时内即开始洒水养护, 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并铺盖草帘保湿,在正常温度下养护7天后可除去覆盖。混凝 土模板拆除时限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不承重侧面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 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失,方可拆除,承重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时方可拆除。 4、其它施工技术要求: ①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土工合成材料应用 技术规范》(GB50290-2014)等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和尺寸误差均应满足规范和 设计要求。 ②混凝土施工应从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温度控制、施工安排和质量控制方面采取综 合措施,防止裂缝。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设计地形、地质等不符合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 ④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应设置质检科室和质检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质量规范和要求, 并执行监理制度,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理。 ⑤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本工程标高以米计,钢筋以毫米计,其余除注明外均以厘米计。 2、图中坐标为独立坐标系,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本施工图经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4、本说明未详尽之处,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执行。 施工说明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 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BB AA A B A B 陈文庆 林文介 郑金榜 陈青峰 王正忠 栏杆正立面图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一 建筑工程 1051995.0 二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四 措施项目 78873.0 五 其他项目 87554.0 合计 1218422.0 台州市水利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工程: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招 标 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723906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陈野宇 联系电话:87234008 日期:2020年3月 第 一 卷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实行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村,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拼宽加固坝体,拓宽洪道、新建防浪墙、新建交通桥、坝顶栏杆、库内清淤。环东山塘由大坝、溢洪道、排洪渠等组成,大坝全长43m,现状最大坝高12.8m。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18422元,按一个标段实施。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hjyzx.com)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食堂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8号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0576-8723906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垟青大厦4号楼七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6-8723400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6)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不足3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 (4)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5)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按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问题,除非招标人以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按前附表有关规定办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代收,合同签订后无息归还,未中标人投标金现场归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投标文件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和提交原件相关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文件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表格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组成,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2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上限和下限。 5.2.3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取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3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4 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2.5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0576-87234008。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0576-87234008。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送的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 我方已于年 月 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年 月 日, (文件名称及编号),共(页码总数) (条款总数); ……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开标记录表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持人: 开标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六: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二次平均价最接近法(计算过程小数保留到元为单位)。 一、商务标评审 1. 招标控制价:1218422(其中:预留金56543元)。 2. 有效投标报价上限价:1148709【(招标控制价-预留金)×94%+预留金】,有效投标报价下限价:1078997元【(招标控制价-预留金)×88%+预留金】,超过有效报价上限或下限的,均为无效标。 评标标底价的确定。 评标标底价=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预留金)×(1-D%)+预留金]×50%,其中D为下浮率,由招标人在以下13个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 6.0、6.5、7.0、7.5、8.0、8.5、9.0、9.5、10.0、10.5、11.0、11.5、12.0。 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与评标标底价之差的绝对值来确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1)绝对值最小者为中标候选人。 (2)最小绝对值相等且有效报价不相等时,取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3)最小绝对值相等且有效报价相等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 年 月 日时前递交至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传真至0576-87234008。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 投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 本节引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2014年版)。请投标人自行准备。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   。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 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办公地点。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图纸及实际情况确定 。 2.3.3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在本工程范围内,由承包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8 其它义务 (1)发包人负责办理工程范围内的永久用地的征用,帮助承包人协调临时施工用地。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但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按第4.3条规定,批准工程分包; (2)按第11.4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8款约定,批准暂估价的使用; (4)对承包人各类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5)对各类签证如实做好记录并签署真实意见; (6)对承包人索赔事项作出初步意见,报发包人审批; (7)对每月承包人上报的月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支付的进度款做好复核。 (8)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发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它义务 (1)承包人应按照水利部和相关文件资料归档要求及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提供,该项工作作为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 (2)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 (3)承包人负责办理本合同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其他各项报批手续。 (4)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由此而增加的监理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5)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少一天处以罚金1000元;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人每少一天处以罚金500元; (6)到场率考核:项目负责人每日到现场监理部指纹签到,报告以上人员在场情况,然后由监理人不定时核查、签单确认,考核结果每月25日报发包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作不定时核查,以掌握施工方人员到位情况。 (7)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则无条件返工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且全额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4.3 分包 删除本款内容,并代之以: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承包资格,并没收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补充以下条款: 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补充以下条款: 4.6.3 补充:项目管理班子(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确需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同意。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无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  注 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 间。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无 。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施工场地外的道路干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 7 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 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 /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中 /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承包人应做好安全生产施工,出现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附任何连带责任。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按省市规定执行 。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 1 天; (2)风速大于10.8m/s的 6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以当地气象部门信息为准)超过 37℃ 的高温大于 3 天; (4)日气温(以当地气象部门信息为准)低于 -4℃ 的严寒大于 3 天; (5)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保证金为: / 。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 。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合格 。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 /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方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 承包人负责交货检查和验收。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 %, 关键项目: / ,单价调整方式: /。 补充:本款(1)-(6)涉及的工程变更,均应出具设计变更单,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单可作为变更调整的依据,允许变更调整合同价,否则在合同执行期内合同价不予调整。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 删去本项全文,并代之以: 15.4.3 本工程的结算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综合优惠率,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预留金)/(招标控制价-预留金)〕*100%。 原招标控制价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重新组价,具体如下: (1)人、材、机按照投标时业主预算价格进入单价,无投标材料价格时,由承包人按当时当地的信息价或市场采购价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单价。 (2)工程组价采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上、下册)、《浙江省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浙水建〔2012〕59号,《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浙水建〔2013〕8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6〕14号等。 如上述定额仍不能满足套价,可依次采用浙江省市政园林、建筑安装定额等相关定额组价。 (3)取费费率。按照承包人投标时不同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于新增的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单价的工程项目费率,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取费费率取各项弹性区间费率的中间值。 (4)上述单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综合优惠率同口径优惠; 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预留金)/(招标控制价-预留金)〕*100%。 (5)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 15.8 暂估价 15.8.1 (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作调整。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预付款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订后,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 14 天内予以支付。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不扣回。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本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在当前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完成后当月25日前将该阶段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监理工程师。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75%。 (2)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5%,剩余2.5%作为质量保证金。 本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不计复利)。 17.4 质量保证金 17.4.2 工程结算价的2.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一个月内结清,不计息。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 17.5.3 工程价款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计审核。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四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所有的技术资料、工料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资料等相关资料。 18 竣工验收(验收)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共同投保; 投保内容:本合同工程在建安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一切损失等;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保险人规定,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确定。 20.5 其它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本款补充如下: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 天内提交。 保险条件: /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已列入报价中,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台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25 合同类型 除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施工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采用总价承包,不作调整。 26 补充 施工用电用水(含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落实,场内场外供电供水线路管路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合同价内包干。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电等相关因素,必要时在现场应配备足额发电机,以保证施工要求,相关费用均包涵在综合单价内。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本项目保修期限约定为 1 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人须设立电子邮箱,发包人的通知指令发送至承包人设立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三: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甲方): 。 施工单位(乙方): 。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1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项目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 甲方应提供本单位HSE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 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 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 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 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 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 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 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 乙方应根据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落实应急责任。 4.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5. 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 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 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 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 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11.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 严格落实本工程项目《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相关内容。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 建设方。建设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 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 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 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 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 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章):? ?? ? ??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汇票时使用)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计算规则等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 1.3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以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的规定。 1.4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 1.5 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2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村,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拼宽加固坝体,拓宽洪道、新建防浪墙、新建交通桥、坝顶栏杆、库内清淤。环东山塘由大坝、溢洪道、排洪渠等组成,大坝全长43m,现状最大坝高12.8m。 3 预算范围 本次预算编制内容包括:拼宽加固坝体,拓宽洪道、新建防浪墙、新建交通桥、坝顶栏杆、库内清淤。。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造价报告书。 4 投标报价说明 4.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 (1)投标报价汇总表。 (2)建筑工程。 (3)施工临时工程。 (4)其他费用。 (5)人工单价汇总表。 (6)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7)主要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表。 (8)砼及砂浆配合比单价分析表。 (9)单价分析表。 4.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季节、夜间、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费)、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附录A 和附录B中的“主要工作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3)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4)本次招标工程,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以投标函的形式直接报价。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 详见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hiyzx.com)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施工图纸。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本章引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14年版)。请投标人自行准备。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内容若有与本工程图纸不一致者,以本工程图纸为准。 第 四 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五、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在此承诺施工现场做到环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人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四: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我方及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和水利建设市场不良行为档案记录,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执行。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下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本单位公章) 1、企业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网上打印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并盖单位公章。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2 招标人 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8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39062 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垟青大厦4号楼七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34008 3 1.1.4 项目名称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4 1.1.5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玉城街道环东村 5 1.1.6 现场管理机构 / 6 1.1.7 设计人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7 1.1.8 监理人 / 8 1.1.9 代建机构 / 9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0 1.2.2 出资比例 财政100 %; 11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13 1.3.2 计划工期 不超过180日历天  14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5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和信誉 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1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7 1.9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组织 18 1.10 投标预备会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不召开 19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 20 1.11 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不允许 21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22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日历天 23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地址: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食堂二楼会议室投标现场提交。 24 3.7.4 提交的投标文件 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5 4.1.1 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必须采取密封,装订成册。 26 4.1.2 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文件 (商务标) 招标人名称: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 27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食堂二楼会议室。 2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食堂二楼会议室。 29 5.2 开标程序 直接开商务标 30 6.1.1 / / 31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或者通过银行直接从中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业主指定的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32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33 10.1 类似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 本工程不作要求 34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本工程不作要求 35 10.3 原件 ■按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提交 □不提交 36 10.5 评标办法 二次平均价最接近法 37 10.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8 10.7 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 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 2、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4、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查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查验的,作无效标处理: (1)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已更换新版资质证书(建市〔2014〕159号)的,则可以仅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等级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网址中查询结果为准(www.mohurd.gov.cn/docmaap);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证)原件的复印件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若是电子证书,可只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 (4)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网上打印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并盖单位公章;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证书不全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39 10.8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1218422元(预留金56543元) 40 10.9 投标上限、下限价 有效投标报价上限:1148709元【(招标控制价-预留金)×94%+预留金】; 有效投标报价下限:1078997元【(招标控制价-预留金)×88%+预留金】;超出有效报价上限或下限的,均为无效标 41 10.10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 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 (4)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5)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按本表第10.7款要求提交原件。未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以上内容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与要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无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无 序号 施工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设备状况 数量 移交地点 计划移交日期 备注 无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违约金(元/天) 1 全部工程 约定工期内 1000元/天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工期 日历天 3 质量目标 4 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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