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项目编号:2025-ZC-5341-000044-CZ0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具有在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3)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北京市 3.1.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10万元(含)以上职业健康体检类业绩; 3.1.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倒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倒算)有骗取中标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货物、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开展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能够覆盖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类: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醇、氢氧化钠、氯、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次氯酸钠; 物理类:噪声、紫外线、高温、电焊弧光; 粉尘类:其他粉尘;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日10时至2025年7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招标招标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67738906@qq.cn。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清河再生水厂(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10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办公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安全部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611942562 邮箱:467738906@qq.com 监督电话:010-62998679 监督电子邮件:gaozhengxing@bd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