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罗场镇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400V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项目编号: | YBSXES202501126 | 项目名称: | 高县罗场镇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400V电力工程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高县罗场镇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14726776057 |
工期要求(天): | 15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112362.00 | 项目发包价(元): | 108991.14 |
资金来源: | 省市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7-09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7-10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7-1110:30:00
资质类别及等级: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施工总承包类--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一、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5%(向上取整到百,不超过5%)。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网银转账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至罗场镇人民政府专户,户名:高县罗场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场支行,账号:6233120000001715。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所在地: | 高县
选取地点: |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 高县罗场镇
项目概况: | 1、电杆及数量:一根;拉线及数量:2套。2、安装设备:高计箱一台;分电断路器1台;隔离刀闸1组;安装接地1组。3、安装电缆:245米。4、拆除工程:拆除12米电杆1根,拆除10KV线路360米,恢复10KV线路360米,拆除开关一台。5、电缆敷设箱变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业主建议:意向施工企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选取公告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附件资料,核算成本,谨慎报名,若有异议,请及时向业主提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勘,充分了解项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环境、运输条件等一切因素。)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4、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4.项目竣工后,需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具备交付能力,完成并网。5.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四、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五、付款条件说明1.本项目工程不设预付款。项目完工后并完成通过验收,报审计部门审计后一次性结清;六、结算说明:本项目结算以招标清单下降3%进行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按实计提。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zip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