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拟批准赤城县东鑫选矿厂年处理20万吨矿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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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赤城县建国东街46号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