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爱民街东延道路雨污分流项目路面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宗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邢台市广宗县,施工内容为广宗县爱民街东延道路雨污分流项目路面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广宗县
2.2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面工程施工材料等相关物资采购。
3.招标要求
3.1供应商应是按照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邀请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
3.2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材料的供货能力。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6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60万元的类似材料供货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申请人报名(如未告知,因不符合法律规范,待知晓后可随时解除合作)。
3.7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原则不少于三家投标人响应,如少于三家进行重新招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被列入本公司黑名单,在3年内不与其有任何合作:
(1)投标人有串标、围标等违规、违法行为;
(2)中标人未能在中标后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只劳务需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来购买文件)或法人证明(法人来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前往广宗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爱民街东延道路雨污分流项目项目经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邯郸市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10办公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