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走马镇走马村砂岩矿(饰面石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23 |
高坪区走马镇走马村砂岩矿(饰面石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高公矿资挂〔2025〕1号)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出让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南充市高坪区松林路6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三段5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坪区走马镇走马村砂岩矿(饰面石材) 开采矿种:砂岩 地理位置:南充市高坪区走马镇走马村 面积:0.061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02.1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70米至+3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范围内可开采储量范围为102.16万立方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出让后办理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5604.3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曾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行政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采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四)申请参与本次矿业权公开挂牌出让的竞买人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也可接受银行保函。(五)竞买人在申请时须提供其符合本次矿业权竞买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8月22日—2025年09月08日 地点: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三段59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可到矿业权交易平台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或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http://www.scncggzy.com.cn/)免费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2025年08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同时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竞买人才能打印“资格确认书”,打印完成后即报名成功。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原件);(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3)竞买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核验原件);委托他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核验原件);(6)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7)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前,应详细查阅了解本矿业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矿业权风险,并自行到矿业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本次出让矿业权包括交通位置、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和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和开采条件等,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矿业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在矿业权勘查、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保证金或延期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三)竞得人应依法完善相关用地、用林、用草手续。(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地、取水、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应措施,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矿业权人承担。在开采过程中应遵守公路、铁路、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五)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六)矿业权出让后按照绿色勘查开发相关规定执行,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进行绿色矿山生产建设,采用先进开采加工工艺。(七)竞得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八)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由出让人依据出让合同出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须自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按要求将矿业权前期勘查等各项费用114万元一次性缴进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账户。(九)经现场勘察,走马镇矿区内有房屋(5户4座)、坟墓(78座)、果园(80亩)、水井(5口)、青苗等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需要补偿,初步估算费用约为200万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以合同最后确认的金额为准,补偿款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缴纳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账户。(十)土地取得方式及补偿。按照最新采矿用地保障政策,拟采取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方式报批。预计土地报批需要费用约244.8万元,该费用在矿业权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补交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十一)采矿权出让范围内的地下管网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十二)竞得人与村集体共同成立合营机构,以合营机构名义采取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方式办理相关土地手续,联营方式、占股比例,由竞得人与村集体自行商议。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需实名以书面方式向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联系电话: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17-3353169)。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17-3351689)。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利人按相关规定协商解决。(二)本次成交价仅为采矿权矿区资源估算范围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三)《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一次性向相关部门缴纳首期矿业权成交价的10%;剩余部分在自取得采矿许可证起5年内(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均摊缴清,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本公告在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南充市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