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建投]建工建投第一公路公司含山-上海桃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含山县城东西区排水管网更新)项目-昭关东路提升改造工程道排工程、交通及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招标标段1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昭关东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ACEG-202507981001001
2.招标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2预估金额:1635.53万元(含税),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4.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4.2资质、证书类要求:/。
4.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市政/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4其它要求:/。
4.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6.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17: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6.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6.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6.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
6.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6.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7.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8.2制作投标文件: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手册,供应商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8.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9.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
联系人:胡女士,电话:15056666898,电子邮箱:/。
9.2招标部门
招标部门:工程管理部/物资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
9.3监督部门
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
联系人:邮箱:ahlqjtjw@126.com。
9.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采平台:
10.其他事项
10.1清单工程量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且图纸为初设图纸,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中标人后期施工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调配,实施后,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如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结算以实际验收工程量结算,若工程量减少,投标人不得任何理由提出赔偿、索赔等要求。
10.2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完成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已完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剩余工程量将进行切割,重新选择的施工队伍单价超出投标人合同单价,超出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3招标人可以选用银行转账、商业汇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安信票据、银行供应链票据等)、工抵房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招标人采用商业汇票付款的,贴息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甲方采用工抵房方式支付的,工抵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结算金额的15%。
10.4中标人需同意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制度及以上任何一种或组合支付方式进行支付,采用工抵房支付方式的需按招标人完善合同及相关手续事宜,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支付结算款有权不予支付,且中标人承担未支付结算款的1%的违约金。
10.5最终结算以本工程业主及审计单位对招标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部分的确权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