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地质勘查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丰县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地质勘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C2025-081501
项目名称:西丰县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地质勘查
预算金额:299000.00元
最高限价:299000.00元
采购需求:西丰县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地质勘查
合同履行期限:7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西丰县
联系人:隋立新
联系方式:18641014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人:左工
联系方式:024-74615555
邮箱地址:270029276@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71020102001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