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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公告]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黄矿网挂〔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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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8-22 12:4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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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黄矿网挂〔2025〕5号[下载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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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10-09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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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黄矿网挂〔2025〕5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矿业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出让编号:黄矿网挂〔2025〕5号

(三)地理位置:武穴市刊江街道办事处梅府村

(四)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五)出让年限:9.3年(含基建期1.2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六)生产规模:100万吨/年

(七)开采范围:矿区面积0.1839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号

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开采标高:+98.5米至0米

X坐标

Y坐标

1

3308544.75

39355068.94

2

3308563.82

39355049.24

3

3308635.68

39355138.96

4

3308391.25

39355440.38

5

3308207.24

39355417.26

6

3307950.45

39355558.28

7

3307933.43

39355463.09

8

3308120.00

39355333.00

9

3308112.05

39355290.43

10

3308144.17

39355116.58

11

3308376.69

39354952.82

12

3308461.30

39355054.66

(七)资源储量: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源量为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93.3万吨,不包含矿区范围内原采矿权人有偿化处置但未消耗完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231.2万吨。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交易机构: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

(三)交易平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

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pm.cn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四、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本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报价及竞得人的确定详见竞买须知),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零肆万伍仟元整(小写20045000.00元)。

(二)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五、竞买保证金

(一)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须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佰零壹万元整(小写4010000.00元)。

(二)保证金应在提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凭证同资格审查资料一同提交)如下(未竞得的,所缴纳的款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开户单位:武穴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武穴支行

账号:38560188000002085

六、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https://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产权交易平台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二)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竞买须知。

八、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5年08月22日—2025年09月18日;

(二)提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6时;

(三)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8时—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四)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九、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对于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基本草原的,将来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必须符合基本草原的管控要求才能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探/采矿方法的限制。若拟采取坑探方式进行勘查的,应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5号)规定,坑探工程应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对于周边有生产建设矿山的,坑探工程巷道应确保不在周边矿山开采岩体移动范围内。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出让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竞得人需遵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关规定。

十、相关事宜

(一)该采矿权出让期限为9.3年(含基建期1.2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

(二)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鄂财综规〔2024〕2号的规定,本次采矿权出让按照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即:在出让时按照竞争结果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具体征收金额和方式请参阅《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及相关法规和后期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主动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了解后期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土地、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搬迁补偿等事宜。

(四)竞买时须承诺(资质审查时一并提交):若竞得该采矿权,在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支付原矿业权人遗留的固定资产净残值(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27.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残值1140.36万元;原采矿权范围内有偿化处置但未消耗完的建筑石料用灰岩储量评估价值387.10万元)及前期工作费用(本采矿权前期开展的地质勘查、编制相关方案、相关调查评估等采矿权设置成本费用共计155.8082万元,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五)其他有关事宜详见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六)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七)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出让人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咨询电话:0713-6583992(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3-8556260(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8月21日

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1.出让人、受托出让人

1.1出让人: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武穴市刊江大道北城东新区

1.2受托出让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

2.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2.1采矿权名称: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2.2出让编号:黄矿网挂〔2025〕5号

2.3地理位置:武穴市刊江街道办事处梅府村

2.4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2.5开采期限:9.3年(含基建期1.2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2.6生产规模:100万吨/年

2.7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2.8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1839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号

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开采标高:+98.5米至0米

X坐标

Y坐标

1

3308544.75

39355068.94

2

3308563.82

39355049.24

3

3308635.68

39355138.96

4

3308391.25

39355440.38

5

3308207.24

39355417.26

6

3307950.45

39355558.28

7

3307933.43

39355463.09

8

3308120.00

39355333.00

9

3308112.05

39355290.43

10

3308144.17

39355116.58

11

3308376.69

39354952.82

12

3308461.30

39355054.66

2.9资源量: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源量为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93.3万吨,不包含矿区范围内原采矿权人有偿化处置但未消耗完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231.2万吨。

3.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对于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开采过程中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探/采矿方法的限制。若拟采取坑探方式进行勘查的,应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5号)规定,坑探工程应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对于周边有生产建设矿山的,坑探工程巷道应确保不在周边矿山开采岩体移动范围内。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出让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竞得人需遵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关规定。

4.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4.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3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5.网上报价、竞得人的确定

资质审查通过后,竞买人应在网上挂牌截止前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挂牌的报价规则为:

5.1矿业权挂牌以网上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网上挂牌报价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网上挂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出让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5.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5.3网上挂牌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交易系统自动终止该宗矿业权的网上挂牌活动。

5.4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5.4.1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交易系统自动提示并开始5分钟倒计时周期;

5.4.2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5.4.3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5.5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无人报价但之前有人报价的,交易系统不进入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5.6第5.4条所述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和第5.5条所述网上挂牌截止,交易系统均按以下规则确定是否成交:

5.6.1有底价挂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

5.6.2无底价挂牌的,挂牌成交,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6.相关重要事宜

6.1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应另行支付原矿业权人遗留的固定资产净残值(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27.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残值1140.36万元;原采矿权范围内有偿化处置但未消耗完的建筑石料用灰岩储量评估价值387.10万元)及前期工作费用(本采矿权前期开展的地质勘查、编制相关方案、相关调查评估等采矿权设置成本费用共计155.8082万元),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资质审查时一并提交以上事项承诺书。

6.2本次出让标的仅为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人需自行办理矿山建设开采过程所涉及的土地、山林、道路交通和电力线路迁移等相关手续。在矿产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未探明文物点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如果发现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文物安全不受影响;同时,为保障矿区生产安全,促进建筑石料资源科学、高效、合理利用,矿区范围内的地表附属物及矿区周边间距300米范围内的地表附属物,由县政府进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和处置等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具体情况须由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向当地政府咨询了解。

6.3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自行前往矿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民小组就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固定资产(含动产、不动产)等相关事宜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涉及土地、林地(征用、占用或租用)以及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政策对乡村振兴工作等的要求情况。采矿权出让后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征用、占用或租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依程序办理,并协调好矿山开采与周边居民、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因相关手续不齐或矿山关系协调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办理采矿登记及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4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建设。

6.5采矿权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该采矿权的竞得资格。

6.6竞得人应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60个工作日内,与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的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7按照《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在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实施开采。

6.8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按照《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足额计提基金,履行矿山修复法定义务,矿山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剥离量、表土层、夹石等依规另行处置,其中表土层优先用于矿山修复。履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义务,正式投产一年内需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

6.9本采矿权开采期限到期后,采矿权人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相关设施。采矿权开采有效期未满,若因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在出让期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采矿权人并应依法履行相应的矿山关闭义务。

6.10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6.11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湖北省、黄冈市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6.12如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及违反相关行业规定,将竞买人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并追究竞买人相关法律责任。

6.13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出让文件

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7.1《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7.2《湖北省武穴市长普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7.3相关文书样式。

8.出让文件的修改

公告期间,出让人或受托出让人如对出让文件进行修改,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内容变更说明作为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买人都具有约束力。

9.现场踏勘及答疑

9.1意向竞买人需进行现场踏勘的,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出让人和受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9.2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10.竞买资质审查

10.1竞买人须对本次矿业权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权属和林木、种植物等地面附属物以及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问题作充分了解,并向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资质材料(详见本条第10.2项要求)参与资质审查,并经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质。资质审查通过后,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上传审查材料(彩色扫描件),参与竞买。

10.2资质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

10.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2系统截图: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0.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样式附后);

10.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10.2.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10.2.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10.2.7承诺书(样式附后);

10.2.8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信用承诺书(样式附后);

10.2.9出让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0.3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向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人资格确认函》。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竞买人资格确认函》,在交易系统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并通过交易系统反馈审查结果。

10.4意向竞买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11.注意事项

11.1IE浏览器

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建议竞买人以宽带方式连接互联网,将个人电脑系统中IE浏览器的版本升级到IE8.0及以上版本,并按要求进行安全设置。

11.2服务器时间

竞买人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后,页面显示“服务器时间”、“挂牌开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与实际时间可能存在差异,系统操作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11.3数据记录

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保存竞买人在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证明,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12.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下载打印的《竞价结果告知书》及资质审查材料(网上提交的所有资质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成交结果公示

13.1《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黄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3.2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报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

14.签订出让合同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持《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按约定时间与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办理采矿权登记

15.1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凭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凭证等到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15.2竞得人办理采矿权登记之前,在进行安全、环境评价认定时,因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确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出让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6.竞买违约违规责任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违约违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视实际情况宣布取消竞买资格、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撤销成交确认书、不予退还竞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视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取消竞得结果、五年内禁止竞买人(竞得人)参与黄冈市境内的矿业权交易。

(一)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参与竞买的;

(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三)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的;

(四)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17.其他事宜

17.1当发生不可抗力、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终止交易情形时,本次交易终止。出让人、受托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2本须知中未尽事宜,参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执行。

17.3《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数字证书办理》和《操作使用说明》等可在交易系统首页“政策法规”和“交易指南”栏下载。

18.解释权

本须知解释权归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考模板)

2.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3.竞买承诺书(参考模板)

4.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信用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考模板)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年月日

邮编:

姓名:身份证号:

手机号:

系(竞买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正反面)

单位全称(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本授权书声明:(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编号为“黄矿网挂〔2025〕5号”的网上挂牌竞买活动。该代理人在竞买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手机: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手机:

单位(盖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正反面)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粘贴处(正反面)

竞买承诺书(参考模板)

我单位拟参加采矿权名称(挂牌编号为黄矿网挂〔2025〕5号)网上挂牌出让竞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自愿申请

我单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项目《出让公告》,对出让公告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对出让范围无异议,自愿接受相关约定。

二、交易风险认知

(一)作为竞买申请人,已充分了解该矿业权的基本情况:矿区基本地质情况,矿区征地拆迁、林地补偿、青苗补偿、迁坟、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要求,绿色矿山标准等;已充分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经慎重决策,决定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作为竞买申请人知晓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为我单位操作或授权操作。

(三)知晓因参加竞买使用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并愿意自行承担。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将会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四)作为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因不符合上述条件造成的后果,愿意自行承担损失和违约责任。

三、勘查开采承诺

若竞得该矿业权,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按照绿色矿山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采。

我单位具备资金能力不低于第一勘查年度资金投入额或基建期所需资金。

单位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信用承诺书

(样式)

承诺单位:

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事项名称:

为共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终身负责;

(三)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等网站群,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或已依法依规完成信用修复;

(四)本单位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五)在业务受理期间,如被列入“黑名单”,本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直接受理业务的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报告情况,并接受在信用修复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中止(终止)业务办理等一切合法合规的信用惩戒措施;

(六)本单位自觉接受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

(八)本单位承诺内容若不属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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