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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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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01 20:5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浙江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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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020-05-01 18:38:45.0

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工程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的2019-330502-47-03-810491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东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计单位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 67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东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为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G(H)2019-085WX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东林镇东华村。

投资估算:约670万元。

工程规模:新建道路K0+000~K0+466.206段道路为东西方向,道路西起水闸桥,东至东林山大桥南堍,道路长为466.206米,总宽10m,其中机动车道7m,两侧人行道各宽1.5m;L0+000~L0+098.659段道路为南北方向,北起东林山大桥,南至东华村一期东入口,道路长为98.659米,总宽6m,道路全线长564.87米;新建B型护岸,总长168.18m。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路灯、绿化、护岸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本项目不接受建筑工程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商务标招”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 CategoryNum=010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东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湖州市东林镇东华村

联 系 人: 胡斌 电 话: 131852596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金城广场7楼710

联 系 人:施亚萍 电话:0572- 2109300 传真:0572- 2109300

8.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2220028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4009980000

联系人:顾宇晨(国泰新点)电话:15157250317

联 系 人:施展(品茗) 电话:13857254002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附件:
招标文件-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工程4.13.doc
工程量清单-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工程.xlsx
东洛路工程全套同文件夹.zip
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配套护岸工程.zip
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为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配套护岸工程,位于东林镇东华村内。本工程主要在规划新建的东洛路北侧新建护岸。 本次整治护岸总长168.18m,均为新建B型护岸168.18m。 二、设计依据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水工挡土墙结构设计规范》(SL379-2007);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4、《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5、《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L252-2017); 6、《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10、以及其他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三、设计标准 本工程防洪标准采用排涝上限水位2.20m(p=10%)。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四、工程布置 本次设计为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配套护岸工程。新建护岸采用B型护岸。 1.B型护岸:采用C25砼护岸,压顶采用8cm厚花岗岩(芝麻灰),墙顶高程3.00m,底板采用C25砼底板,底板面高程0.80m,厚度40cm,压顶和底板每隔10m设置一道2cm宽聚乙烯低发泡沫板伸缩缝。 五、工程地质 本次设计采用湖州建院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华村安置社区二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地质勘探成果。 六、主体工程施工说明 1、施工程序 护岸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现状断面进行复测,复测成果满足工程计量要求。 测量→清障→土方开挖→基础处理→护岸建设→岸坡土方回填。 2、土方开挖及堤防清基 土方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配推土机联合作业,除利用堤岸回填外其余土方采用自卸汽车运输至指定堆泥场堆放。 土方开挖边坡:粉质粘土:1:1.5;淤泥质土:1:3.5~1:4.0;淤泥:1:4.0;并根据实际地质、地形情况适当调整开挖边坡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现状地形、地貌若与原设计出入较大时,应及时与设计联系。 堤身回填范围内的杂草、乔灌木(根系)、石块、腐殖土、根植土、杂物、垃圾等应清除。 3、围堰工程 护岸施工时需筑临时围堰,尽量安排在非汛期施工,非汛期的围堰设计挡水标准为11月~4月P=20%高水位,若涉及汛期施工,应编制相应的度汛方案。 围堰型式根据河宽及水深确定,建议采用木桩夹土围堰。 4、土方填筑 挡墙墙后回填土采用粘性土,河道护岸的填土压实度要求不小于0.91,分层回填,逐层夯实,层厚不大于30cm。回填时要求挡墙的混凝土强度达到90%以上时方可进行。压实后的回填料不应出现漏压虚土层、弹簧土、剪力破坏和光面等不良现象,否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土方回填严格按施工规范执行,回填施工应严格按碾压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 5、土工布 土工布采用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300g/m2,等效孔径O95≤0.1mm,纵横向平均断裂强度≥9.5kN/m,垂直渗透系数≥1×10-2cm/s。 6、基础处理 (1)双向水泥土搅拌桩 双向水泥土搅拌桩采用42.5级新鲜普通硅酸盐水泥,成桩方式为湿喷法。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工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内容执行。施工前成桩实验根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根据试桩试验的结果,确定原定施工工艺和水泥土配合比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确定合理的施工配合比及施工工艺。 质量检测和验收: 水泥土搅拌桩形成水泥土的28天龄期抗压强度≥0.8Mpa。 成桩后3d内用轻便触探器(N10)检查上部桩身的均匀性,同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检验桩的数量应不少于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且在成桩28d后,钻芯取样做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桩的数量应不少于桩数的0.5%,且不少于6根。 其它未尽事宜(如桩顶开挖检验、运行期的观测等)参照相关规范和规定。 其它未说明部分参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执行。 7、安全生产 (1)施工场地与设施安全达标 1)进行安全策划,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2)护岸施工需与周边房屋、桥梁、已建护岸等建(构)筑物做好衔接,应注意保护其结构稳定安全。 3)应结合规划用地,建议采用围墙、绿篱等措施保证沿河护岸及堤防的安全防护,并建议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沿河护岸及堤防内。 4)施工现场设专职消防员,做好消防工作,按规定配设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器具。 5)施工现场设立现场治安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 6)施工工程区设置一切必须的信号,包括标准的道路信号、报警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和指示信号。 7)其余施工场地与设施的布置均按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布设及管理。 8)危险地段如基坑、边坡等应设置明显标志。 (2)用电安全 1)施工现场有健全的电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严格的安全规程。 2)露天的配电箱箱底高于地面应符合规范要求,装置牢固,配电箱应有防雨和漏电装置。 3)施工用电、照明线路须分区标识,设专职电工巡视相关设备及线路,确保各线路安全良好。 4)加强用电管理,指定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内必须至少有一位持上岗证的熟练电工在工地值班,随叫随到,防止事故发生。 5)配电箱内刀开关、熔断器的熔丝不得随意加大,更不得用铜丝、铝丝等其他金属代替。 (3)雨季施工安全 1)在雨汛期内,加强日常巡视、监察,确保雨季运输施工的安全。 2)在雨季施工时,砂石料仓应排水畅通;运输工具应有防雨及防滑措施;浇筑仓面应有防雨措施并备有不透水覆盖材料。 3)在雨汛期内,可通过放缓开挖边坡的方式确保边坡稳定。 4)各种机电设备做好防雨措施,严防漏电,并做好防雷电设施。机电设备的电库箱要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并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七、其他要求及指标 1、图中标高均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单位以米计,坐标以米计(1954北京坐标系),钢筋直径以毫米计,其余未注明尺寸均以厘米计。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督和施工地质、施工监理工作,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工程量计量,工程结束应及时按有关规程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图纸,仔细阅读说明,若有疑问,请施工单位尽早与设计单位联系以作明确,以保证施工放样的准确。 4、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件。 5、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边坡不稳迹象、现场地质与设计不符等情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临时支护;同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地勘、设计、监理及业主单位到现场进行情况分析及商定解决方案,确保工程的安全性。 6、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工作范围,在现有堤防的背水侧坡脚进行施工;施工时采用PC200挖机挖土、装车,5T以下的自卸汽车进行运输、卸料,推土机进行摊平、碾压。当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工作面严禁车辆通行。 目 录 序号图 名图号1总平面布置图012平面布置图023B型护岸标准断面图034护岸断面图04  PAGE 1 东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洛路配套护岸工程 施 工 图 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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