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研发中心污水自养脱氮工艺N2O产生路径与逸散通量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科技研发中心拟采购污水自养脱氮工艺N2O产生路径分析与逸散通量研究服务,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本项目拟通过自养脱氮工艺N2O排放通量测定及核心工况对N2O产生路径影响因素研究,考察自养脱氮工艺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N2O产排规律,为自养脱氮工艺建立非CO2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策略提供理论支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具有2024年的财务报表;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中的电子报名资料原件(见4.1,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如递交投标文件时的授权代表与报名时不一致或授权日期过期,请按照4.1条款要求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
5.4未按5.3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郊亭1号
邮编:10012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技术运营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郊亭1号科技研发中心办公楼215室
邮编:100124
招标文件发售:韩先生18611468696yfzczb@bdc.cn
联系人:韩先生(商务部分)18611468696,李先生(技术部分)电话18501188078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质疑电话:史女士010-67778815
对招标文件异议、评标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邮箱yfzczb@bdc.cn提出。
招标工作人员纪律监督:史女士010-67778815,zixun@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电话: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