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保温、外墙涂料专业分包(第一批次4号楼A、4号楼B、7号楼、8号楼、11号楼)任务 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保温、外墙涂料专业分包(第一批次4#楼A、4#楼B、7#楼、8#楼、11#楼)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次)招标人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进度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温、外墙涂料专业分包(第一批次4#楼A、4#楼B、7#楼、8#楼、11#楼)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新城镇。 (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87725.25㎡,由13栋单体组成,包含高层及商业配套,其中地上面积约65792.77㎡,地下面积约21932.48㎡;层数:1~4#楼地上11F层、地下-1F层,5~12#楼地上11F层,地下-2F层。其中,第一批次4#楼A、4#楼B、7#楼、8#楼、11#楼及第一批次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5000m3。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本次招标范围:临潭县中部片区(新城镇)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保温、外墙涂料专业分包(第一批次4#楼A、4#楼B、7#楼、8#楼、11#楼)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上传附件格式为JPG,其他格式视为不合格)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产品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材料。 ③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盖红章。 完成线上的投标单位同时须将以下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包括不限于)按照要求以下①、②、③项内容,将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于2025年9月3日18: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项目部,未送资料至项目部,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盖红章。 ②.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2021年至今所承接类似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获奖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3日,登录陕建云采电子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2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陕建云采电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0218:00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 13321320582 联系邮箱: 招标所属地区: 专业人员数: 专业分包品类: 所需设备: 专业人员信息证书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