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郴州市委办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提篮子”的十条措施>》等文件要求。现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四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为比选人提供资兴市地质灾害重大治理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监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专业服务。现将公开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资兴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资兴市自然资源监测和生态修复事务中心,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7000万元(以实际批复为准)。
1.2选取范围:资兴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施工划分11个施工、监理项目区招标,每个施工、监理项目区金额约为300至800万元之间,本次选取7个招标代理机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个、排危除险项目4个)。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择时再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代理施工、监理项目区。
2.资格要求
2.1自愿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公告中比选。
2.3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比选申请活动。
2.4其他要求:
2.4.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包含了代理咨询服务;
2.4.2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4.3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4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5在郴州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提供公司办公场所的购房合同,租房的提供租赁协议,合同可以为复印件);
2.4.6有4人以上(含4人)固定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报价区间为文件标准计65%至80%,比选申请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仅接受一次性报价。
4.选取评审办法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文件),按照得分顺序选取排名前七名的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在比选过程中,若确定的中选招标代理机构放弃中选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将按照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中选候选人作为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以此类推,直至确定项目需求的中标单位。
5.公告期限
有竞选意愿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提供,含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资兴市自然资源局502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6.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11:00,
有竞选意愿者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资兴市自然资源局502室。逾期递交的竞选文件将被拒收。少于14家竞选的代理公司不予开标。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5:00时,开标地点为资兴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监督
本次选取项目监督机构为资兴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电话:0735-3396862。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资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455号
联系人:谢先生、陈女士
电话:0735-3329045
11.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释权以资兴市自然资源局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