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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耕地质量提升等农业农村亮点工作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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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8-27 10:0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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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浦城县耕地质量提升等农业农村亮点工作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受浦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浦城县耕地质量提升等农业农村亮点工作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NPMYPC2025-110

2、项目名称:浦城县耕地质量提升等农业农村亮点工作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浦城县耕地质量提升等农业农村亮点工作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23070100公共信息服务浦城县耕地质量提升等农业农村亮点工作宣传服务1项通过报纸、电视、公众号、APP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耕地质量提升等浦城县农业农村方面的相关亮点工作。12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浦城县融媒体中心。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人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8日;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5年09月02日10: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5年09月02日10:00时(北京时间),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26号

联系人:蔡贵平

联系方式:0599-2822069

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人:徐丽斌

联系方式:0599-2825650

1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丽斌

电话:0599-2825650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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