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位于徐州市泉山区翟南路以北、南山庭院以西、风华南苑以东806公寓1号楼1-103商铺的房屋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5237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8-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1层 |
租赁面积约(㎡) | 69.35 | 租赁期限 | 3年起租,最长5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装修期限 | 30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原租户不享有) | 承租押金 | 5000元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他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3393D
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详见公告附件)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竞价规则 | |||
现场展示 | |||
报名时间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朱先生联系方式:025-83163383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
其他 | 传真:025-8316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