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SH10-FW1135/ZB-KTKFYJY-2025-14
本招标项目大安采矿权流转区须家河组气藏精细描述及滚动勘探部署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勘探配套费用(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川盆地须家河组致密气资源丰富,盆地内已发现多个气田和含气构造,勘探潜力大。近年来聚焦川西-川中前渊坳陷带及前陆斜坡带,相继实现了须三段扇三角洲前缘砂体、须五段湖滩边缘砂坝、须四段辫状河三角洲前缘砂体勘探突破。大安探区自2021年流转以来,老井复查对合201老井须家河组须四段压裂试气,测试产量3万方/天,累计产气249万方,实现向斜区须家河组勘探突破。2025年探区新流转花果山、丹凤场、永安场、坛子坝、朱沱-转龙场5个采矿权,其中丹凤场气田须家河组气藏测试气量0.889~12.5万方/天,平均单井累产588万方,2023年年产量0.43亿方,气田累产气27.38亿方,提交探明储量71.28亿方;其余采矿权内钻井在须家河组亦见较好显示,整体勘探潜力巨大。需要对采矿权内探井开展老井复查、对已开发气田开展气藏精细描述,从而落实滚动勘探有利目标,实现探区须家河组规模勘探突破。
1.1服务内容
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等时地层格架的建立:充分应用盆地级别钻井、测井资料、地震资料,建立大安探区与盆地级别统一的须家河组等时地层格架。
2)已钻井单井相分析:所有已钻井和过路井的综合评价,落实砂泥岩在单井上分布特征,完善优质储层评价参数方案,明确优质储层发育情况。
3)联井相储层展布特征分析:在单井研究基础上,开展联井、平面研究,落实砂泥岩在纵横向分布特征、联通情况等,明确优质储层在纵横向发育情况。
4)沉积微相平面刻画:单井相、联井相分析基础上,优选敏感属性,井-震结合开展平面相的刻画。
5)丹凤场须家河组辫状河三角洲三维地质模型的建立及储层预测:井震结合,建立须家河组辫状河三角洲三维地质模型,明确流体性质,落实气水界面,再此基础上开展储层预测。
6)有利区优选及井位部署:在地层、沉积、储层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前人裂缝预测成果,开展有利靶区的优选与评价,优选1-2个勘探有利区,落实2-3口勘探目标井位。
1.2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重庆市及其他项目研究所需地点。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第1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
收集基础资料、开题设计,完成开题,形成全盆统一的层序地层格架解释方案。
第2阶段:2025年11月起至2026年03月
确定区内单井相类型,明确储层展布特征、联通特征;基于单井地震响应特征,优选敏感属性,完成须三3-须六段敏感属性的地质解释,结合单井、敏感地震属性的地质解释,完成须三-须六段沉积微相的刻画;综合单井沉积微相、单井沉积相敏感属性,建立三维区内须家河组沉积相模型。
第3阶段:2026年03月起至2026年08月
开展岩石物理分析,明确甜点储层敏感参数,完成重点区、重点层系相模型控下的甜点储层预测,结合储层预测结果、前人裂缝预测成果,指出有利靶区1-2个,落实2-3口勘探目标井位。
第4阶段:2026年09月起至2026年10月
完成项目总结、验收工作。
1.4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提出的任务要求,成立项目组,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同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1.5项目验收方式:专家评审验收。
1.6招标范围为:基于全盆统一的等时地层格架划分原则,完善探区统一的等时地层格架。重点针对大安探区及新流转花果山、丹凤场、永安场、坛子坝、朱沱-转龙场5个采矿权内所有钻遇须家河组探井及须家河组已开发气田开展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建立探区及采矿权内所有钻遇须家河组探井地层综合柱状图,包括钻井、录井、测井、沉积相带等内容,落实砂泥岩在单井上分布特征,完善优质储层评价参数方案,明确优质储层发育情况。在单井研究基础上,开展联井、平面研究,落实砂泥岩在纵横向及平面分布特征、联通情况等,明确优质储层在纵横向及平面发育情况。开展井震联合研究,建立丹凤场须家河组辫状河三角洲三维地质模型,精确预测须家河组有利储层,落实滚动勘探有利区,落实井位目标。
1.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须家河组或致密气研究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或项目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须家河组或致密气勘探开发工作经历。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职称及工作经历(须体现所从事工作内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其他研究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8人;具备地球物理学、地质学、测井学和计算机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专业和学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盖单位章)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6.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9月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7.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马天祥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0571-56318686
电子邮件: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
地址: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