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中心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73770001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唐山市-市辖区 |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2025年市中心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审字【2025】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44.06万元,建设规模:①对长宁道与环湖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路与建华道东北角供电公司公交站点后方、南新道与光明路口、新华道与车站路口、國防道与增盛路口、南湖大道纪念墙附近、南新道与增盛路口、复兴路与刘屯北街口等8个积水点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新建收水支管、收水口、雨水口、检查井和路缘石等;拆除恢复绿化带、隔离护栏和道路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等。②对友谊路(大庆道-龙华道)、裕华道(大里路-龙源路)、学院北路(朝阳道-龙华道)、唐马路(窑路-交通界)、龙华东道(缸窑路-开越路)、规划一路(北新道南行650米)、卫国路(新华道-南新道)、唐柏路(南环路-交通界)等8条道路排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井圈、井盖、收水簸箕、收水箅子和井盖胶圈等;新建雨水管、检查井;清掏检查井、雨水口、雨污水管等;拆除恢复道路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等,建设地点:唐山市境内。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清掏检查井、雨水口、雨污水管等为服务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92.067113万元。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2.5其他:本项目清理出的污泥,其运输及处理服务内容需要提供承诺书,全程遵循国家环保标准,污泥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备污泥处置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置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同时对污泥的处置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1.3其他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3.1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1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709:00至2025-09-02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7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标段名称:2025年市中心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收费金额:1000元。(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河北锦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员立华,联系电话:0315-539188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315-2513320
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2025年市中心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唐山市路南区车站路129号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65号002栋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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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 | 联系人:员立华 |
0315-2829404 | 电话:0315-5391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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