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4-21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饮料、食品及洗化类等机供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兴东国际机场机供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02.896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 自筹 ,最高限价为 202.896 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包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和各分项最高限价(如各分项有最高限价的))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南通兴东国际机场所需饮料、食品及洗化类等机供物资。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七)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五、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2020年4月21日起—2020年5月14日止。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元。(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及投标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 05 月 14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州分中心3057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
八、招标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投标人,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一、项目交付及实施的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十二、交付时间:合同确定后60日历天
十三、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兴东国际机场
联系人:殷琪
电 话:0513-86860086-82109
代理机构: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联系人:董安国
电 话:1891229905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