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青秀区五合矿区重晶石矿采矿权转让变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人:广西五矿桂翔矿产贸易有限公司;
(二)矿山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五合矿区重晶石矿;
(三)采矿许可证号:C4501002013116110132230;
(四)有效期限: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7年4月24日;
(五)发证机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六)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2号;
(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2526701.73,36553005.13
2,2526701.73,36553150.13
3,2526751.73,36553150.13
4,2526751.73,36553805.13
5,2526811.73,36553805.13
6,2526811.74,36554095.13
7,2526571.73,36554050.13
8,2526571.73,36553150.13
9,2526601.73,36553150.13
10,2526601.73,36552992.13
矿区面积:0.1973平方公里;
(八)开采深度:从180.5米至33.34米;
(九)开采矿种:重晶石;
(十)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
(十一)生产规模:3万吨/年;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人名称:广西五矿桂翔矿产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农立立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受让人名称:中霆嘉富城(广西)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3号五象新总部休闲公园配套用房4号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易凤芳
四、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5643972.24元,转让价款不包括采矿权占用费、资源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采矿权登记费等,具体以双方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转让方式:按照法院判决协议转让。
六、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如对此矿权转让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17日18: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9楼918室矿产资源管理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