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1、关于投标资质要求调整:“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调整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中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关于工程保修期调整:“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为自(总)承包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2年。”调整为“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为自承包工程项目通电并移交验收合格后责任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