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3投标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并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2.5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对项目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刑事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全部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8授权委托人要求必须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申请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投标。
2.9如果因为地方政府原因造成投标单位的投标信息网上无法查询,投标单位应提供承诺书,并提供地方政府的证明文件。
2.10本项目资格后审。
2.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