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土方平整二十二期(蟹地、水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土方平整二十二期(蟹地、水斗)项目,已由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土方平整二十二期(蟹地、水斗)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费用审核造价:50309356.92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高新区红草园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 9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申请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20年 5 月 11 日至 5 月 15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办事窗口向招标代理进行投标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是项目负责人,提供本人和法定代表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非网上自行打印的须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网上自行打印的须提供查询途径,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须在投标申请期间内出具);
5.4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师或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测量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岗位证复印件;以上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需提供各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非网上自行打印的须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网上自行打印的须提供查询途径);
5.5投标申请人近5年(2015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签发盖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5.6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铲运机1台,平地机1台,(应为自有机械设备),装载机2台,挖掘机2台,推土机2台,自卸车6台,全站仪2台等机械设备若为自有的需提供发票复印件,若机械设备属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出租方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出租方机械权属证明材料(提供机械发票复印件)。
5.7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函;
以上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土方平整二十二期(蟹地、水斗)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红草镇埔边工业区 地址: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三层
联 系 人: 洪向泊 联 系 人: 陈凌波
电 话: 13509067889 电 话: 13229696222
2020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