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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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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9-30 10:1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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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凤自然资矿发〔2025〕01号)

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为合理保护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矿业权设置,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砂石料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规定,经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场所: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位于凤庆县城25°方向,直线距离约38km,公路距离约112km,地处凤庆县新华乡境内。矿区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0°04′38.154″~100°04′59.257″,北纬24°53′19.364″~24°53′31.920″

面积:0.1067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2754544.5433608955.65
22754475.7533609216.71
32754363.9933609442.67
42754296.3633609386.36
52754364.5233609295.77
62754388.9533609245.52
72754382.2833609192.74
82754337.4833609151.35
92754158.8833609050.98
102754197.6233608923.97
112754441.4633608849.68
20001870

资源储量:根据《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云南省凤庆县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云建材矿评储字〔2023〕01号)确认,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拟设采矿权范围累计查明(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总资源量88.9万立方米(238.3万吨),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根据《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可采资源量71.3万立方米(191.1万吨)。

开采标高:2000.0米至187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拟定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需根据最新政策及应急部门要求变更),矿山服务年限7年,属于小型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技术单位评审,竞得人需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导致方案需重新开展评审的,评审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相关凭证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未缴纳基金和保证金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完成绿色矿山申报。

拟出让年限:7.0年

起始价:218.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具备良好的信誉:1.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kyqgs.mnr.gov.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04日—2025年11月19日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30日08:30时至2025年11月4日17: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买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2025年11月04日

申请报名方式: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08:30时至2025年11月4日17:00时。2.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未办理多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5)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kyqgs.mnr.gov.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7)保证金缴纳凭证。注: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1)(2)(3)须按报名材料附件中提供的模板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1月5日08:30时至2025年11月19日17:30(二)网上限时竞价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30时开始(如有需要)。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5分钟内做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至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三)交易流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一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签订合同。(四)报价规则:1.以增价方式报价;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电子平台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6.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撒回。7.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竞买人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对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进行确认。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电子交易平台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确认不参加限时竞价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选择操作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加下一阶段的限时竞价。8.限时竞价活动开始,竞买人以每5分钟为周期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限时报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竟价结束。(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1.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进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如下:挂牌起始价:218万元(大写:贰佰壹拾捌万元整)增加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二)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实地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三)本次挂牌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他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和林权持有人协商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林木赔偿等事宜并承担费用,自行解决矿山设置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自行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等手续后方可采矿;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房屋搬迁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四)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技术单位评审,竞得人需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导致方案需重新开展评审的,评审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相关凭证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未缴纳基金和保证金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完成绿色矿山申报。(五)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地面附属物使用及相关房屋搬迁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矛盾纠纷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若发生矛盾纠纷或信访问题导致无法采矿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或配号系统问题导致无法完成采矿权首次登记配号打证的,已缴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已支付的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挂牌出让产生的相关税金、佣金、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不予退还。(七)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活动,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八)该拟出让区块原《云南省凤庆县新华乡落箐地河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拟定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要求,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0万吨/年,现有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0万吨/年,采矿权设立后续根据应急部门最新要求变更开发利用方案和安全实施设计。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并将异议送达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除采矿权出让收益外,竞得人还需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经费41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元整)(前期工作经费包含矿区勘查、详查报告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费用)。2.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3.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4.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5.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6.联系方式:出让方: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联系电话:0883-4215188联系人:李金强集中采购机构: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政务服务2号厅受理厅联系电话:15769910008(经本人同意后公开)联系人:杨工

本公告在凤庆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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