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水市麦积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已由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发改资环(2020)1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和地方债券,招标人为 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
2.1.3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对现状6 万m3/d 规模进行提标,扩容4 万m3/d 规模,建成后麦积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0 万m3/d,Kz=1.3。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部分:新建粗格栅、提升泵房及调节池、细格栅、曝气沉砂池、配水井、改良型SBR 反应池、中间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等各一座,高效沉淀池1座2格;改造部分:改良型SBR 生物反应池(改造原CAST 反应池)、投药加氯间、鼓风机房、污泥系统等。购置各类设备,并对厂区内道路广场进行硬化、绿化。提标扩容后污水处理规模为10 万m3/d,处理后出水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要求。提标扩容后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SBR处理工艺。
2.1.4投资总额: 21593.1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852.71 万元 。
2.1.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6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6月14日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设计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施工: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良好的业绩,近5 年(2015 年3月至今)内具有同类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4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建〔2016〕20 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建〔2016〕5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6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 有 意 参 加 者 , 请 登 录 天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www.ggzyjy.tianshui.gov.cn)在线登记。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投标人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装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登记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申请人、项目名称、标段/包号、户名、子账号、开户行行号落款(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信息。
5.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5.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将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户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室
行 号:105825030011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8026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5.2.1投标人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询。
5.2.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5.2.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人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对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5.2.4未按招标人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1.1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1.2开标时间及地点: 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 2 号楼 二 楼)。
6.1.3现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 21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将实物(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将实物(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实物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统一带至开标现场,开标通过“钉钉软件”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实施。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tianshu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路43号 地 址: 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一期15栋7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和平 王勃 联 系 人:马小莉
电 话: 0938-8382950 电 话:0938-68650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