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根据企业需求计划,中联水泥(山东)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采购方”)决定对鲁西片区新泰中联石英砂选矿污泥(混合料)需求进行公开谈判采购,并与合格供应商(以下称为“供应商、报价人、预入围报价人、成交报价人”)签订采购合同,欢迎前来参加。
1.采购项目:新泰中联石英砂选矿污泥(混合料)谈判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人:新泰中联
3.采购实施人:鲁西片区供应中心
4.采购文件编号:ZLSN-CG-2025-5937
5.采购内容:石英砂选矿污泥(混合料)
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集中谈判时止
7.合同签订主体:新泰中联
8.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仓库
9.交货方式:由供应商负责运送
10.采购文件的获取: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6日在
1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通过的报价人于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6日10:30,在
12.谈判保证金:
12.1报价人于2025年10月16日10:30前向采购方提供采购响应保证金伍万元,要求公对公账户电汇汇款。(备注:原材料谈判保证金:ZLSN-CG-2025-5937)
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
序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1 | 新泰中联泰丰水泥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新泰支行 | 220810664770 |
如在应交纳账户谈判保证金或欠款金额大于伍万元(人民币)的可不再缴纳(需出具谈判金交纳证明或欠款证明材料,经需求企业签字确认);未缴纳谈判保证金或不足伍万元的,应根据本谈判项目要求保证金金额补齐;具体收款银行信息如有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确认;谈判保证金必须以对公账户电汇汇款,不接受承兑汇票。
12.2成交报价人按采购方要求签订合同后,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入围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采购结果公布后,按流程退还原交纳账户。
12.3报价人如未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采购方有权拒绝其响应报价。
12.4因报价人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采购方有权扣罚谈判保证金。
13.其他术语解释:
报价人(谈判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的潜在合格供应商。
成交报价人(成交单位):经过采购评审程序后,被最终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中选供应商。
需方(买方):新泰中联
供方(卖方):响应方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采购方成交通知书与需方的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承担交付需求物或服务的责任主体。
14.联系方式:
谈判咨询:姓名:张琨电话:15763256588
技术咨询:姓名:李宗刚电话:17560878299
驻厂协调员:姓名:杨瑞电话:17560878007
15.监督邮箱:
采购监督邮箱:zlsncgjd@163.com
纪检监督邮箱:zlsnj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