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南区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函[2018]44号批准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位于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2.2万平方米,地下约4.6万平方米)。共布置127个勘探孔(其中机械钻孔43个、静探孔84个),总进尺约6730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南区工程地质勘察(详堪)。
计划勘察工期:接到业主通知后25天内完成。
2.2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37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岩土类工程勘察甲级或综合类工程勘察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进浙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 5月 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6406696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0年 5月 18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 5月 1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5月 22日 10时 00分,地点为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A08会议室(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
7. 特别说明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嘉兴银行平湖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账户名称: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当湖支行
帐号:201000000525414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长胜路410号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13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000
联 系 人: 计先生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0573-85023870 电 话: 0571-86627207
传 真: / 传 真: 0571-8662720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64066967@qq.com
2020年 5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