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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高台县红山子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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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10-22 10:1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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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高台县红山子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1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高台县红山子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高矿交易告字〔2025〕1号)

高台县红山子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场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崇文路66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高台县红山子建筑用石料矿

开采矿种:板岩

地理位置:高台县合黎镇

面积:0.1106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4373205.3833568366.99
24373204.6233568399.06
34373071.8533568551.99
44372463.5733568552.00
54372619.8933568372.17
14761426

资源储量:依据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张掖矿产勘查院提交的《甘肃省高台县红山子建筑用石料矿普查报告》,勘查区范围内建筑用砂石推断资源量为178.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1426.0米至147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山为新出让矿山,未开发利用。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

拟出让年限:17.8年

起始价:285.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纳入甘肃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7.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05日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s://www.zhangye.gov.cn/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2025年10月22日00:00至2025年11月19日18:00进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ww.zhangye.gov.cn/ggzy/)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的“数据一网共享”中选择“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须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在“服务指南”栏目中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中进行竞买登记,并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注意:超过报名时间提交的报名材料,系统不予接受。提交办理推送到下一步处理人,等待代理机构审核竞买申请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的,其股东或出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出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第4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竞买活动结束前3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3分钟,继续报价。2.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特别提示:只有一个竞买人,不仅要在挂牌期报价,同时要参加询问期(点询问期的“参加”),如果不参加询问期,将会导致项目流拍。(注意:竞买人请妥善保管好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属于个人行为,如用户名及密码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活动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转回原账户(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3.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成果为前期县级财政投入资金结果,竞买人除缴纳本次出让采矿权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外,还需将前期财政投入资金单独缴纳。同时取得对应单位开具的符合税收管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发票或非税专用票据。为完成上述事项,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将通知相关单位为竞得人做好相应配合工作。具体前期勘查投入资金如下:高台县红山子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前期地质勘查费用43.5万元,规划调整费用8万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1.5万。高台县盐池工业园区建筑用砂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1.5万。4.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和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网上交易时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5.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1)因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2)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6.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7.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勘查开发步伐。8.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9.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10.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1.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12.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高台县自然资源局。13.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投标保证金经济风险。1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面向高台县自然资源局直接提出,联系电话:0936-6625800。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其它法律责任。(一)竞得人应价并已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的》;(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后拒绝履行的;(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的;(五)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相关费用的;(六)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采矿权交易服务费;(七)竞得人提供假伪证或文件或隐瞒事实的,造假欺诈的;(八)竞得人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九)竞得人私下接触工作人员,足以影响公正性的;(十)竞得人阻碍挂牌主持人正常的出让活动,或干涉其他竞买人的。因上述原因本次挂牌出让失败需再次出让采矿权,则挂牌底价为本次出让的最高价(但不能低于交易底价)。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4.在挂牌期限内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5.在挂牌期限内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权益类交易系统的,竞买人自行报价,竞买活动结束前3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3分钟。6.其他未尽事宜,由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张掖市源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通知。联系方式:高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36-6625800,张掖市源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89637990。

本公告在高台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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