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公示标题关于选择资质单位承担酒泉市银龙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件现场测量、矿石品位化验工作的采购公告公示开始时间2025-10-2715:00:00公示截止时间2025-10-2717:00:00招标人玉门市自然资源局标包信息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标包合同估算价(元)成交企业成交价格公告内容
关于选择资质单位承担酒泉市银龙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件现场测量、矿石品位化验工作的采购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甘肃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要求,对“酒泉市银龙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件现场测量、矿石品位化验工作”进行阳光采购,确定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五队、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张掖矿产勘查院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RZZB-YM2025-K1022
二、项目内容:1.对酒泉市银龙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现场堆放的矿石进行测量,核算非法采矿矿石量,出具《酒泉市银龙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无证采矿现场调查报告》。
2.对非法采出矿产品进行取样化验。
三、最高限价:小写:¥45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测绘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六、投竞标事项
竞标商自公告发布之时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口路径:/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平台自行上传投竞标资料。
资料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2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七、联系方式及电话
采购单位: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田文宇联系电话:15349452300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广场路8号(自然资源局二楼203室)
注:供应商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询价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3日





